近日,全药网发布《关于做好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2019 年集团采购报名产品议价谈判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这也意味着新一轮的深圳GPO正式进入议价谈判阶段。
本次GPO主要针对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抢)救药,以及市场供应短缺药等药品。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次议价谈判将谈判药品分为竞争充分组(3家)及竞争不充分组(1-2 家)。采用网上议价谈判、现场议价谈判两种形式,谈判参考价按参考药品限价及入围报价两者低值设定。
根据此前全药网公布的《采购方案》中的要求,限价参考广东省平及广州GPO平台正在执行的采购价,以最低采购价为准。同时以全国最低采购价为限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深圳平台正在执行的采购。另外,在议价谈判中,同等条件下,属于国家基药的优先。
符合上述谈判范围的药品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议价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放弃本次谈判,将不再进入报价确认环节。
谈判分组与形式:分为竞争充分组和竞争不充分组。采用网上议价谈判、现场议价谈判两种形式。
本次议价谈判将谈判药品分为竞争充分组(同组有效报名企业或入围企业数量为 3 家的)及竞争不充分组(同组有效报名企业或入围企业数量为 1-2 家的)。采用网上议价谈判、现场议价谈判两种形式。
竞争充分组谈判形式:同组有效报名企业或入围企业数量为 3 家的,均采用网上议价谈判形式。
竞争不充分组谈判形式:可自主选择进行网上议价谈判或现场议价谈判(两种谈判方式二选一)。如选择现场议价谈判,则须企业通过 CA 证书登录全药网采购平台预约现场谈判时间;如选择网上议价谈判,则无须进行平台预约操作。
谈判规则-网上议价谈判 :企业共进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高于谈判参考价,第二次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企业按不高于谈判参考价进行第一次报价,报价完成后由网上议价谈判工作人员综合考量药品市场价格信息、市场规模、质量安全、经济实用、供应保障等因素给出谈判建议。
企业结合谈判建议进行第二次报价,原则上价格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完成两次报价的,则以第二次报价作为谈判结果;未进行第二次报价的,则默认第一次报价作为谈判结果。
谈判规则-现场议价谈判:谈判结束前,须在谈判现场通过全药网采购平台系统提交最终谈判报价,谈判报价不得高于谈判参考价,该报价作为谈判结果。
谈判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议价谈判所需资料至现场参与谈判。
企业谈判代表与现场议价谈判工作人员依据药品市场价格信息、市场规模、质量安全、经济实用、供应保障等因素开展议价谈判。企业如需进行产品介绍,介绍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谈判结束前,企业谈判代表须在谈判现场通过 CA 证书登录全药网采购平台系统提交最终谈判报价,谈判报价不得高于谈判参考价,该报价作为谈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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