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广州医保局发布通知,将开展2020年度采购周期新增药品集团采购目录预选工作,要求医疗机构6月1日8:00-10日17:00进行2020年度新增药品集团采购目录进行预选。
预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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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常用必需、剂型规格适宜,以满足临床实际需求为目的,审慎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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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8年GPO目录为基础进行增补,已在2018年GPO目录内的药品无需再次预选,不在2018年GPO目录内且2020年度采购周期计划采购的药品,可作新增药品进行预选。
预选路径
广州GPO采购平台>分类采购模块>2020新增目录预选。
参加单位
已签订《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协议书》的医疗机构。广州GPO平台2018年度集团采购目录药品已满足临床实际需求的医疗机构,可不参加目录预选工作。
(一)医疗机构可在广州GPO平台导出2018年GPO目录、2020年度新增预选目录、本医疗机构2018年已提交预选目录等材料。在筛查本医疗机构2018年GPO目录外的新增药品时,可先在2018年度集团采购目录中通过规范通用名搜索药品,搜索结果包含该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的,表示该药品已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目录,不需再勾选;不包含该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的,进入“2020新增目录预选>预选”页面逐条搜索新增或手动增报。
(二)勾选结果一旦提交,系统不再接受修改。请医疗机构在批量提交勾选结果时,仔细确认、谨慎操作,确保不出现错选、多选、漏选等情况。
(三)对2018年GPO目录内已存在相关品规、且勾选医疗机构较少的新增药品目录,将视情况对其勾选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对新增勾选但后续不按要求报量或者不实际发生采购的医疗机构,将加强跟踪监管,并将相关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广州GPO由市医疗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日常经办管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运维GPO采购平台及组织具体交易。
广州GPO平台自2018年底试运行以来,在保供应、降药价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是药品价格明显降低。与广州2017年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之前相比,药品总体降费幅度超25%。
二是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目前广州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含部属、省属及市属)和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共477家在广州平台开展药品采购工作。截至目前,广州GPO平台挂网药品达13000余种(按商品名计算),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金额近300亿元。
三是药品供应得到更好保障。建立监控系统,运用实时大数据监控,及时分析掌握药品供应异常情况,快速做好药品调配供应保障。同时发挥大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储备、商业调拨等优势,解决好低价药、短缺药供应问题。
广东省内三大平台并驾齐驱,价格影响几何?
2018年,广东副省长在全省推广药品集团采购工作现场会上明确,各市原则上不再建立新的平台,主动选择省、广州、深圳三个交易平台开展集团采购。
目前广州、清远、茂名、佛山、韶关、梅州、中山、佛山等地均以广州GPO平台为主要采购平台。
2019年3月12日,广东省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指出: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统筹推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实施价格联动、实时采购数据共享,合理管控药品价格。
目前,广东省内3大采购平台共同竞争的态势已然形成,价格联动也是必然趋势。而官方也已正式发文,推动3大平台实现价格联动,可以预见,广东全省将共享“深圳GPO、广州医保谈判”的低价成果,一旦成为广东省级价格,被外省采集的“风险”也随之加大。
不过广深两地GPO都存在跨区域采购,广州GPO有广州、清远、中山等;深圳GPO在省内有深圳、东莞、惠州、江门等多个城市。那么,由此产生的价格差,如何来确定最终采购价格,药企在报价时除了竞争因素外,也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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