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 来源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火行综合整理
就在今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关于项目结余资金要求变化的重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此通知仅有两项重要内容:
一、为鼓励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对2021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资助期满时的资金结余比例不再作要求。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活动需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依托单位应当动态监管资金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通过提醒督促科研人员按规定用好科研经费,既要避免突击花钱,也要避免结余过多。
解读:结余不做比例要求不代表没要求;需要依托单位日常强化监督,动态监测及实时预警,夯实依托单位的管理责任;同时再次强调:“避免结余过多”,对于项目所在单位管理职能【全流程管控】及立项人进度、使用责任把控提出了自我的要求。
二、对2018年及以后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按规定留给依托单位使用的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依托单位应当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解读:原是结题后留用两年(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经费支出)后再收回变成国家自然基金委不再收回结余资金;但对于负责人来说要明确:单位仍可收回,并且具有统筹使用能力;并不是说结余经费一直要给予负责人使用;只是在单位统筹的过程中优先考虑原负责人的科研活动需求。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国科金财函〔2021〕20号
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鼓励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对2021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资助期满时的资金结余比例不再作要求。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活动需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依托单位应当动态监管资金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通过提醒督促科研人员按规定用好科研经费,既要避免突击花钱,也要避免结余过多。
二、对2018年及以后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按规定留给依托单位使用的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依托单位应当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财务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计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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