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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首次!国家卫健委等十四部门发文,医药反腐重点披露

医疗政策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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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国家卫健委等十四部门发文,公布今年医药购销、医疗纠风重点,医药反腐力度或继续加大;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已有83位院长被查,已超去年全年。

01
医疗纠风扩充参与部门到十四个
首次实现全领域全覆盖


5月10日,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文和2018年大部制改革之后连续5年(2018-2022)发布的当年度“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有两处明显的不同:

一是发文机构由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变更为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注:2018年的发文机构国家卫健委官网现不可查);

二是发文机构由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九部门调整为十四部门,增加了教育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

据赛柏蓝统计,从2019年开始发布的当年度“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发文机构均为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

根据2022年2月16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有所调整,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更名为医政司,国家卫健委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更名为医疗应急司,撤销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局。国家卫健委负责管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其中医疗应急司的工作包括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等——这也就不难理解此次发文机构的变化。

至于发文部门扩充到十四部门,根据官方说法,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按照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相关职能调整情况,对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国家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包括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

调整后的成员单位涵盖了原联席机制成员单位的所有职责;同时,将涉及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监管的相关部门全部纳入了机制,实现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治理的全领域全覆盖。


02
今年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
监管重点细且全


根据《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今年会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


重点包括:


1、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


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


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2、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明细附文末),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3、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


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03
纠风部际工作机制重大问题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十四部门均明确相关职责


纠风部际工作机制负责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督促检查纠风部际工作机制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重大问题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共14个部门。纠风部际工作机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纠风部际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例会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督促、检查、指导并通报部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及重要信息;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部署、督导、检查年度重点纠风工作。


具体来看,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为纠风部际工作机制的牵头单位,负责纠风工作要点的制定;对纠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负责纠风部际工作机制的日常工作;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部负责配合开展直属高校附属医院纠风工作;推进完善直属高校附属医院内部纠风工作体系;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大力扶持医药产业;积极引导国内医药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国产药品、医用耗材的生产供给能力;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安部负责指导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发生的刑事案件;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部负责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正常开展所需必要经费;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部负责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署负责加强对医药企业生产、销售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采购的审计监督;按程序移送行风问题线索;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资委负责配合推进所监管的国有企业所属医院和医药企业的行业纠风工作;推进完善有关医院和医药企业内部纠风工作体系;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税务总局负责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线索,组织部署开展检查;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相关稽查工作;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加强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办工作;加强药品、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执法;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规章出台和实施,引导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医保局负责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行为和医药费用的监督等;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对中医类医疗机构纠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疾控局负责对疾控机构纠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药监局负责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法规体系并负责监督、落实;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年,医药反腐、医疗行业纠风的力度、强度不言而喻。


附:今年以来被通报的医院领导(截至5月11日)



制图:陈芋


附:2022年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重点药品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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