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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中药“三个标准” 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规范化
   2021年2月3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吉林省中药材标准》《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简称“三个标准”)。记者从会上获悉,以上“三个标准”是指导吉林省中药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的法定技术标准,标志着吉林省中医药产业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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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药材标准》(第二册)草案公示,收载60个品种
现就拟收载于《吉林省中药材标准》(第二册)的“山羊血”等60个品种标准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30个工作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附相关说明及实验数据,及时来函,或直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我局。公示期满未有意见者视为同意。    联 系 人:杨晓腾  电话:0431-80833265   赵俊华  电话:043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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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发布药品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处罚裁量的使用,减少行政处罚随意性,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行政处罚相关条款,起草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征求意见稿)》。如有改意见,请于2020年12月17日前书面反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一涵   81763060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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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征集《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拟收载品种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加强对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省征集《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拟收载品种。具体要求如下:    一、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拟收载品种要求    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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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零售下沉市场价值透视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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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这几个地方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直接结算
近日,记者从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内蒙古首次将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5个医保统筹区,纳入自治区区域一体化地区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实现了这5个统筹区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直接结算。   据悉,区域一体化地区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直接结算于2020年11月18日正式启动运行,实现了5个统筹区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直接结算互联互通,慢性病参保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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