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
求职者的体检指标是否正常,通常是用人单位评估能否录用的最后一关。时下正值求职季,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组织体检代检的机构长期存在,从办假证到找“枪手”,为不同类型的求职者提供“一条龙”服务。花钱就可以通过体检,这样的乱象引发公众的担忧。
入职体检,为的是确保入职员工的身体状况适合从事该工作,既是对用人单位负责,也是对自身健康负责。然而从媒体调查情况来看,一些机构为不同类型的体检者提供各式套餐,有代替抽血、办健康证、直接出体检报告等服务,收费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不等,并声称“通不过退费”;甚至有部分身患甲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求职者,想从事餐饮行业,因而找“枪手”代检办理健康证。这样的操作手法,不仅背离了入职体检的初衷,存在着法律隐患,也给公共卫生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事实上,早在2009年印发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就对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流程、规范、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2018年国家卫健委发出专门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健康体检机构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作出要求,明确“发现未经许可开展健康体检、超范围执业、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冒用他人身份或资质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然而现实中,入职体检的乱象不是一天两天了,此前就有媒体多次曝光,网上一搜,入职体检不过关、花高价请代检的案例也有不少。这背后,固然有相关违规操作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的因素,更关键的是对其危害性认识不够、治理的发力点和精准度没有跟上。
正所谓有需求就有市场,入职体检乱象屡禁不止,表面来看是行业不规范、监督不够有力,从深层次来看和就业中的健康歧视不无关系。正如一些选择代检的求职者坦言,“如果不是不得已,谁愿意花这个冤枉钱呢。”从调查情况来看,求职者在健康体检上面临着不少“坎”。比如尽管《就业促进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不少用人单位仍然把乙肝项目的检测列为入职体检必备项目,求职者体检查出乙肝等传染病后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再比如,有的用人单位在就职体检上层层设卡,只认可合作体检单位的结论,对其他正规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报告不认可。类似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助长了体检代检的灰色行业。
由此来看,破除入职体检乱象必须标本兼治。一方面要规范体检行业发展秩序,对代检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特别是对于餐饮行业、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业,必须严格要求,杜绝求职者通过体检代检来获得健康证,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治力度。另一方面要从制度规范上、监督执行上、社会心理上消除职业歧视和对乙肝患者的偏见。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不得设置与工作岗位需要无关的入职体检项目要求,不得将乙肝表面抗原作为入职的前提条件。全社会也要提升科学素养,消除对乙肝病毒传染非理性的恐惧,营造抵制就业歧视、消除内心偏见、促进良性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包括获取健康证在内的代检行为,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惩罚规定,实践中一旦被查出代检行为,也仅仅是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一些用人单位招聘中存在的歧视问题,也缺乏更为有力的监督举措。当务之急是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把遏制入职体检乱象的法律红线画出来,把依法惩处的规范立起来,把消除就业歧视的制度落实好。惟其如此,才能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
百度浏览 来源 : 人民日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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