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0
近日,浙江省卫健委发布了《浙江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针对群众反映最多的「乱检查、滥检查」等问题,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治理。
除了约谈、追责外,浙江还将合理检查纳入记分管理制度,和绩效收入挂钩。基层医疗机构如果出现以下问题,可能面临巨大麻烦。
整体考核不合格,降低全员薪酬水平
在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方面,《意见》指出,要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 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
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杠杆」的激励引导作用, 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办法,并实行两个「严禁」: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严禁设置可能诱导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的指标。
特别注意的是,浙江是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之一。成本、费用控制、医保执行情况等因素也被纳入公立医院评价体系,与机构的薪酬总量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将被降低薪酬水平。
乱检查、滥检查,今年重点整治
《意见》明确,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检查、滥检查」等问题,开展为期1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
通过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行政部门监督检查,采取组织专家飞行检查、有因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重点整治无依据检查和重复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和追责问责。
严格把握患者出院标准,对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对未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不得采取分解住院等方式诱导患者出院。
纳入记分管理制度,挂钩绩效奖金
《意见》明确,严格执行《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合理检查的监控、评价结果及其应用纳入记分管理制度。
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重要依据,纳入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作为行业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此外,医联体(医共体)成员单位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列入医联体考核指标,与牵头单位考核结果挂钩。这意味着,一个人的过错不仅会影响自身收入,还会影响一连串人的收入。
实际上,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浙江并非个例。湖北、甘肃、广东、海南、贵州、山东、四川等地此前已经开始推行。相较于其它地区的记分管理办法,浙江此次发文内容更加细化,监管更加严格。
加强用药监测,违者取消处方权
《意见》明确,加强重点监控药物、抗微生物药物心血管类药物、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耗材等使用监测,持续开展处方审核、点评。
持续开展处方审核、点评,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严格落实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规范临床医师合理用药行为,不得诱导患者院外购药。
如果违规操作,很有可能对违反规定的临床医师取消处方权。医院对这些规范执行不力的,其上级领导也将受到处理。
浙江医改探索上始终走在前列,其奖赏力度之大令人羡慕,其惩处力度之大同样令人感叹。《意见》条条框框写的十分明确,结合此前浙江发布的改革文件,2022年这场医疗大检查,无疑会引起巨大的风暴,各医疗机构一定要洁身自好,在暴风眼中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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