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6
近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引导辖区内具备一定基础的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
来源:天津卫健委
近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试点范围包含2022年全年,涉及全市16个行政区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方案》明确,经过一年的试点探索,形成较完善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有利于康复医疗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有益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快推动天津市康复医疗服务发展取得实效。
《方案》规定的具体试点任务如下:
(一)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清晰梳理辖区内康复医疗服务资源,科学评估辖区内康复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康复医师与治疗师数量,康复医疗需求等情况。统筹辖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不断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强化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病房建设,坚持发展增量、调整存量,有效提高辖区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和效率。 引导辖区内具备一定基础的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增加我市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 各二、三级综合医疗机构要落实《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不低于2%, 二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床位数至少为医院床位数的2%,且不得少于10张床。 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
(二)加强康复医疗能力建设。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将康复医疗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学科领域予以加强,支持康复医学科软硬件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市级与区域康复指导和培训基地市要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部分专业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康复医疗亚专科技术水平,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亚专科能力建设。各指导和培训基地每年至少举办1次专业康复培训项目,并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等形式,带动我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
(三)加强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训。
强化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全市在岗康复医师及治疗师培训。根据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康复医疗临床需求,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机构中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通过转岗培训增加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医师数量,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晋升卫生技术职称。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康复医疗基本知识的培训,增强康复医疗早介入、全过程的意识,将康复理念贯穿于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等全过程。
(四)推进康复与临床多学科合作模式。
推进康复治疗深入临床各个学科,强化康复早期介入。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要重点加强康复早期介入、多学科合作、疑难危重症患者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增加早期康复介入的病种数量,鼓励市级康复中心和有条件的区域康复中心开展康复医疗与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创伤外科、骨科、心内科、胸外科、呼吸科、泌尿外科、普外科、妇科、儿科、重症及中医等临床科室形成康复协作组。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专业的临床和治疗单元,形成专科化单元。推动加速康复外科在我市的发展,将康复贯穿于疾病诊疗全过程,提高医疗效果,促进患者快速康复和功能恢复。
(五)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有迫切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居家康复医疗、日间康复训练、康复指导等服务。鼓励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增加“中医康复服务包”。 各区域康复指导和培训基地至少建立1家建立紧密型医联体,下沉基层进行康复指导培训。
(六)积极推动康复医疗与其他服务的融合发展。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加强市级中医康复中心建设,
组建区级中医康复中心,遴选市级中医康复重点专科。强化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开展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积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增加基层中医康复服务供给,切实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医疗机构的康复医学科要按照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设备设施。强化相关人员培训,建立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合作机制,提高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七)探索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管理。
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确定的康复综合评定等29项医疗康复项目,并加强医疗康复项目支付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做好参保患者康复医疗费用支付工作。
/ END /
// 本文来源:天津卫健委
百度浏览 来源 : 天津卫健委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