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基层医疗领域迎来大改革!涉编制、薪酬、诊疗……
图源:摄图网
来源 | 国家卫健委、赛柏蓝-基层医师公社
编辑 | 乐高
昨日(7月12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国家卫健委强调,要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经常调研并召开会议,研究基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制定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在一个重点难点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以3-5年为一个台阶,进行成果考核。
《通知》共有14条规定,综合来看主要涉及医疗格局、编制、薪酬、诊疗四大方面改革,要求寥寥数语却十分重磅。
01
变化一:基层联系点诞生,
重点解决4大难题
《通知》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均要确定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联系点。
这些基层医疗机构将有专人指导,重点解决基层人事编制、设施设备、基本建设、薪酬分配等关键问题,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县为单位的话,初步估计至少有1600余个基层医疗机构被选为联系点。每个地区选一个,就是为了避免同质化,地区具体的问题还要自己解决,也更易听取当地医护的心声。
在资金支持方面,《通知》提出,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将卫生健康基本建设投资增量优先向基层倾斜,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责任,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02
变化二:县域统筹编制,动态调整
《通知》明确,统筹县域卫生人才配备管理,以县为单位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推动编制和人员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盘活用好存量编制。重点向基层或边远地区倾斜。
目前,一些县域医共体已经启动将卫生系统内没有资质的编内人员从编制内有序剥离出来,腾出编制用于保障医疗公卫紧缺岗位急需。
结合过往文件要求,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可充分考虑其从医经历、业绩、贡献等,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至于编制是否会“人满为患”,国家从制度层面给予了医务人员保障。国家要求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
03
变化三:待遇向县(区)医院看齐
《通知》提出,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提出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建议,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有专家建议,薪酬水平很难界定的是,以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多少倍看起来倍率高,以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多少倍相对来说倍率低,建议以事业单位倍率界定相对合理。
因为“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前提是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需要注意的是并没有放弃工资总额管理政策。
医疗机构的工资总额管理方面,需要“宽严适度”。 破处趋利的要严、依靠财政投入的要严、绩效考核结果差的要严、过分高于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要严。
强化公益性的要宽、发挥市场机制的要宽、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要宽、低于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要宽,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对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入差距进行合理调控。
04
变化四:基层诊疗量有硬指标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格局,要逐年提高基层诊疗量,基层诊疗量占县(区)域诊疗总量的比例逐步提高。
为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通知》还提出了一些帮扶措施,比如设区的市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一所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通过对口帮扶、紧密型医联(共)体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基层和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面向农村、边远、卫生资源薄弱乡村,普遍开展巡回医疗,逐步形成稳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通知》给出的内容,都是利好基层的具体政策。以基层为重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实,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都将会被进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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