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核心是对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对于注册申请人来说了解临床数据的评估和分析的核心要求至关重。
临床数据的评估
进行临床数据评估,旨在了解数据的优点和局限性。对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评估,确定其对产品待解决问题的适宜性以及其对证明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贡献(包括关于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特定宣称)。
需对数据的质量以及其与申报产品的相关性(即数据应来自申报产品或者同品种医疗器械)进行评估。另外,数据需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使临床评价人员可进行合理、客观的评估,对数据在申报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方面的贡献得出结论。
为确定每个数据子集对于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论证的贡献,需开展进一步的评估。临床评价人员需审核数据产生及收集的方法,并评估观察到的性能或安全性结果多大程度上可视为器械干预的结果,还是由于混杂的影响(如疾病的自然进展、伴随治疗)或者由偏倚导致。临床评价人员还需评估临床数据的收集是否遵守适用的法规要求,以及临床数据是否适用于预期使用人群。
单一的、完全成熟的临床数据评估方法尚不存在。因此,临床评价人员需事先确定用于特定情形的恰当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使用需具有一致性。
对于低风险产品以及技术成熟的产品,所提供的数据可为定性数据而非定量数据,因此评价标准也需相应调整。评价人员需说明评价标准的确定依据。
为对产品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进行分别分析,需对上述数据进行分类(虽然可能存在重叠)。如产品具有额外宣称,需根据产品特征及其适用范围,进行额外的分类。同时,还需根据数据的相对贡献,对其进行加权。
临床数据的分析
分析阶段需确定,经评估适用的临床数据集,是否可用于产品的风险/受益分析,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论证。
临床数据的分析方法包括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鉴于目前多数产品为渐进性设计变更,对临床试验的需求有限,其临床评价将大量使用临床文献数据和临床经验数据,可能将使用定性分析方法(如描述性方法)。
使用评估阶段制定的评价标准,对证明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数据集进行评价。对数据集的结果进行研究,识别产品性能与风险在不同数据集之间的一致性。如不同数据集的结果相似,将增加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确定性。如不同数据集的结果不一致,需明确造成差异的原因。不管结果如何,临床评价需纳入所有数据集。
最后,临床评价人员需考虑,临床证据与其他设计验证和确认文件、器械描述、说明书和标签、风险分析以及生产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时,能够确证:
(一)产品达到预期性能;
(二)产品未对患者或者使用者产生不适当的安全性问题;
(三)与患者受益相比,器械使用有关的风险可接受;
(四)符合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
(五)是否需要开展上市后研究。
以下因素需予以考虑:使用产品的患者数量、患者随访的类型和适当性、不良事件的数量及严重性、对已识别的危害相关风险评估的充分性、诊断或治疗病症的严重性以及自然病程。还应考虑是否有可替代的诊断或治疗方式,以及当前的诊疗水平。
需对说明书和标签等文件进行审核,以确保其与临床数据一致,且已列明所有危害以及其他相关临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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