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3
11月2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关于执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1月25日零时起开始执行第七批国采中选结果。
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全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驻赣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鼓励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参加。
(二)品种范围。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第七批集采江西省中选药品以及江西备供药品。
执行时间
自2022年11月25日零时起开始执行。为保障医疗机构及时采购供应中选药品,于2022年11月24日零时起提前开放中选药品网上采购资格。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和醋酸奥曲肽注射液,为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与江西省第一批未过评药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重叠品种。按照江西省第一批未过评药品带量采购文件要求,在江西省第一批未过评药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周期内,出现重叠时,如中选企业不同的,第一年可执行江西省中选结果,第二年再执行国家中选结果。目前,江西省第一批未过评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进入第二个执行年度,上述两个品种自2022年11月25日零时起开始执行国家中选结果。
采购周期
第七批国采中选药品首年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按照国家联采办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中相关规则确定。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附1: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西省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及支付标准
附2: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西省备选品种供应清单及支付标准
附3: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全省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部分)
编辑 | 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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