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3
1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发布:自2023年2月起不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接收集中隔离点样本检测机构)室间质量评价。
各承担集中隔离点样本检测机构: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2023年2月起将不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接收集中隔离点样本检测机构)室间质量评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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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青翠欲滴
校审: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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