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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筛选结果
安徽统一门诊慢特病病种,给予3年过渡期,5月1日起执行
安徽明确全省统一执行63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调整,对于取消的慢特病病种,执行3年过渡期,目录5月1日起执行。 4月15日,安徽省医保局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明确全省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执行63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认定标准,要求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调整。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新目录包含门诊慢特病病种共63种,新增病种15种。此次目录调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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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全国率先出台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做好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安徽省医保局近日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要求,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安徽省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试行)》。   《预案》确定适用范围、建立联席会议、明晰部门职责、严格程序要求、建立综合保障政策并创新医保应急资金。旨在发挥医疗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科学有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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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保:“六招”精准贯彻落实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显成效
全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推动会召开以来,安徽省医保局着眼全局谋划,抓住重点发力,及时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贯标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管用务实的举措,集全局之力打硬仗、促攻坚,推进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完成匹配映射,并实现切换应用;医保药品编码完成政策标识、匹配映射和本地测试,进入异地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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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行政处罚裁量权,安徽出新规了
日前,安徽省医保局发布了《安徽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下称《规则》)。《规则》共15条,规定了行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原则以及对裁量权的监督,明确了不予处罚、2-5倍处罚、降低处罚档次等情形,其中多项规定与零售药店息息相关。   《规则》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合法,综合裁量。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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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个药品被剔出安徽省医保
8月3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通知,根据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数据,拟定了2020年拟消化药品,并予以公示,涉及160个药品。包括:   未在安徽省药采平台挂网采购的药品58个 2017-2019年三年省药采平台采购量均为“0”的药品87个 2019年采购量为“0”的药品15个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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