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协撤销鸿茅药酒表彰,公信力反而备受质疑!
作者Dr.2,Medicool医库公司董事长
12月21日,鸿茅药酒被中国中药协会授予“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鸿茅药业副总裁还获评“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引发舆论强烈质疑。
12月26日,针对此前发生的《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引发相关舆情事件,中国中药协会正式发布致歉函。表示因把关不严,在表彰环节出现了争议较大的入选企业和个人。在此诚恳道歉,并决定撤销本次表彰,纠正错误,规范管理。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指导!
仅仅过了6天,在舆论争议中,中国中药协会就把鸿茅药酒的“荣誉”撤销了。协会是在纠正错误,还是让其公信力进一步流失?
1. 行业协会评选奖项有自己的评选标准,这个没有问题,与是否公开无关。但是一旦随意撤销,或者迫于一些原因撤销,那么不仅是评选标准受到质疑,所有上榜的企业都要受到质疑。而且可以随意撤销表彰以后,所有上榜的、未上榜的企业都会觉得这个奖项没有价值。甚至当明年再评选时,大家会以获奖为耻。此协会的公信力将一落千丈。
2. 如果行业协会的评选标准是谁给钱,谁多交会员费,那么协会本身就沦为敛财的工具,更加没有公信力可言。对于行业内企业,行业协会应该扮演指导和促进的角色,而不是将二者变成利益捆绑、利益交换的关系,为个别企业服务。
Dr.2认为,中药协会撤销致歉不但没法平息争议,反而造成随意设奖,随意撤销的事实,流失的公信力才是最致命的。从该协会的角度而言,两害相权取其轻,协会或应当硬撑维持表彰。
先抛开鸿茅药酒不谈。有的企业确实有瑕疵,但是企业同时也捐款、做慈善、雇佣大批员工,增加税收等,确实履行了一定的社会责任。总之,事情有多面性,不能因为有一点瑕疵就抹杀了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结合本次中药协会鸿茅药酒的事件,双方也可能是一拍即合。鸿茅药业因“跨省追捕”、 “近10年违法2000余次”事件引发热议。品牌声誉、企业形象陷入负面声讨中。因此鸿茅药业急需借助各种机会修正自身形象,突破窘境,重塑产品信心与品牌健康度。而获得中药协会的支持只是其中之一。
同时,协会也需要通过增加会费、特邀委员、报告版面等项目为协会创收。按照中国中药协会2019年的会费收费标准,会员单位5000元/年,理事单位10000元/年,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截至12月24日,中药协会共有385家企业会员,其中副会长单位65家、理事单位55家和会员单位265家(其中,此次获奖的鸿茅药业是中药协会的普通会员单位;步长制药是副会长单位,该公司总裁赵超是中药协会的副会长)。若按此计算,2019年中药协会可获得会员费382.5万元。再根据中国中药协会的文件【2019】20号,关于编纂出版《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支付费用8万元可担任《报告》特邀编委委员,获得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评选。同时列明《报告》各版类从32000到60000元不等的费用。
交钱即可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评选,这是上述附件合同的明文规定,换句话说,这些参评与获奖的企业应该是支付了类似编委或者版面费的,在此报告中还有广告版面。而从协会角度,评选一些奖项,给钱的优先,那么行业协会评奖很难洗脱沦为企业权钱交易的筹码,特别是该协会曾经挂靠国家部委!如果企业违规时,协会失声,企业要修复形象时,协会颁奖,而只要付费吗?
关于进行低成本可持续的有效在线学术推广,可以与作者Dr.2交流联系(微信号:medicool2)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