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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党生
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化细胞所研究员、《细胞研究》(Cell Research)杂志主编。1988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1995年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医学院获博士学位,1996~2004年在纽约大学医学中心做博士后。2004年至2006年,任Cell杂志Associate Editor。2006年起担任《细胞研究》常务副主编;2021年2月起,担任《细胞研究》主编 。
Q1 撤稿事件背后,期刊编辑有失职吗?
首先,近些年屡屡发生的大规模撤稿事件,不乏是由于论文作者在提交建议审稿人的信息时使用了假冒的电子邮件地址。这种“欺骗”行为突破了科研诚信的底线,论文作者应承担最主要的责任。但编辑直接使用了这些所谓的审稿人,就是典型的失职,也体现出杂志在编辑流程管理方面的缺失。此外,我们选择审稿人时也会尽量回避可能和作者有合作关系的审稿专家,比如同一个单位(比如同一研究所,但对于诸如中科院不同研究所之间则不需完全回避)或是近年共同署名发表文章的专家等。其次,对于大规模撤稿事件中的图片重复使用甚至是造假等敏感问题,要求编辑加强抽查和审查则很难做到。文字查重软件已经广泛使用,因此这方面的学术不端一般都能够检测;但图片查重尚无自动比对软件可以使用。如果说作者同一文章前后有同样图片使用,编辑有可能发现;但如果作者使用其他文章中发表的图片,编辑是不可能筛查出来的。
Q2:只要撤稿了,就是学术污点吗?
在多数情况下,研究者自己发现错误(或者经由读者提出,研究者确认),主动要求期刊撤稿,这种撤稿称为主动撤稿。但是由于科研工作者的道德水准、眼光见识参差不齐,也有不少撤稿是由科研机构、出版社/期刊发出的,这被称为被动撤稿。这种情况下,论文通讯作者很可能不承认错误,并拒绝撤稿。为维护科研机构、出版社/期刊的声誉,由这些机构成立的专门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文章进行评估审查,并最终发布撤稿声明。国内受到“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常常觉得撤稿是很丢人的,但实际上主动撤稿很少带来负面效应,反而体现研究者诚信的科研态度。被动撤稿却会给研究者造成极大的影响,同行很容易从中读出潜台词——这个人的学术诚信有问题。
医学科研诚信问题还需要加大监管力度,论文数量上去了,质量也要同步提升。
因此除非证据确凿,否则不能轻易让一篇文章走上“被动撤稿”这条路——我们在对学术不端零容忍的同时,也要避免“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结合我们日常的工作,勘误(定义是由于作者疏忽(非主观有意所为),导致发表的文章中有一些错误,但不影响结论。)主要涉及作者的单位、基金、图片的误用、一些语句的调整等。所以大家不要一看到图片错误就认为是造假,确实有可能是误用,但作者仍有不够严谨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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