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7
近日,针对不合理、不规范的引用行为,中国科学院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规范论著引用的通知》,这份通知的发布时间为11月4日。
这份通知对规范论著引用提出要求,在引用他人论著时,应遵从合理引用、规范引用的原则,反对“合作互引用”、“抱大腿蹭引用”、“审稿拉引用”、“花钱买引用”、“先外后内博引用”等情形。在评价学术成果时,应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聚焦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卡脖子”问题,强化国际评估和代表作水平,而不仅仅将论文及其被引情况作为主要指标。
不选择对不熟悉的研究领域的成果进行引用,不在不了解研究内容或进展的情况下进行引用,利益相关者之间不进行非必要的引用,不依靠学术地位强行要求他人引用,不为抬高引用量而进行不合理的引用。
中科院将秉持“零容忍”态度,对不合理、不规范的论著引用行为进行调查,并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第二条相关规定,认定不规范的论文引用行为是科研失信行为。
下面是从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官网检索到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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