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
献血者说
一起聊聊无偿献血那些事
2022年,新的《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出台,在“无偿献血奉献奖”中多出一个奖项,即:“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
按理来说,增加一个奖项,对奉献者而言是一件好事,加大了对他们奉献精神的表彰力度。然而现实情况是,好事没有办好,奖项设置过程中可能缺乏调研,没有充分征集献血者、获奖者的意见,出现了大家对奖项认知的分歧,以至于一石激起千层浪,质疑之声纷沓而至。
那么,大家对一个奖项都质疑什么呢?
首先,奖项在献血量设置上简单粗暴、一刀切。大家都知道,献血有两种方式:全血和成分血。全血,献血量累积很慢,按目前要求一年最多献两次,每次最多献400毫升,那么最快获得一轮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8000毫升)的时间是10年。而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获奖标准是要求获得三次金奖以上者,即最少需要连续捐献全血30年。而成分血,如果按每年捐献24次40个治疗量计算,那么3年就可达到终身荣誉奖的献血量。两种捐血方式获奖难易程度之大,十分悬殊。
对献血者而言,献全血、成分血全是根据身体状况或自我意愿决定,他们的奉献精神一样伟大,没有厚此薄彼之说……为什么在表彰奖励时献血量却一刀切,而不考虑他们的奉献时长和献血热情。每年献800毫升全血和献40个治疗量成分血的献血者,他们的奉献精神是等同的。献血频次上的差异,是捐献方式上的科学差异,不是献血热情的差异,因此在设置奖项时应充分考虑进去。否则,有人因身体原因坚持捐献全血几十年可能也无法获得终身荣誉奖,难道他们这种坚持就没有终身表彰意义吗?就不在“终身荣誉奖”表彰范围内吗?
其次,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属终极表彰。上面我们已经分析过了,终身荣誉奖的设置针对捐献全血而言,可以说是一生的追求、几十年的奉献;而对于捐献成分血而言,那只是连续三年的坚持捐献。那么,三年后获得终身荣誉奖,这是起点,还是终点?个人认为,对于大多数捐献成分血者而言,这仅仅是起点,因为他们的一生还有更漫长的捐献时间。那么在以后的捐献时间里,他们不应该再接受更高层次的表彰吗?难道一次终极表彰就结束了?非也,我们必须在精神上给予他们新的认可及鼓励。
同时,就社会上其它行业而言,终身荣誉奖的设置多是一个人在结束奉献之前,人们对其一生巨大贡献的总结。最常见的比如:科学界、艺术界的一些杰出科学家或老艺术家。既然无偿献血奉献奖也尝试设置了“终身荣誉奖”,那么一定要结合我国无偿献血的实际、结合《献血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被表彰者的精神需求,量身打造适合献血公益自身的表彰奖项,且制定人性化的获奖细则。否则,一奖既出,没有起到表彰奖励的作用,反而引起大家非议,相信这也不是政策制定者的初衷。
本来有大奖可拿是好事,但大家质疑恰恰反映出广大献血者不贪图名利,关心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让献血表彰更完美、更合理、更人性化的表现。这种质疑,实是善意!
正如一位28岁的获奖者在献血群里的玩笑感言:“我28岁,献血八年,就获得了终生荣誉奖,达到了人生巅峰……后半生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其他人说:“你可以继续献血啊,是否表彰并不重要!”获奖者说:“那当然,但总感觉这个奖获得有点仓促、着急、提前,个人认为自身贡献还远没有达到终身荣誉这个地步,还需要更大的努力及更长的奉献时间……”
一个好好的奖项,为什么会引起大家这么多的争议?值得我们政策制定者深思!如果在下次制定政策前,多听取献血者及获奖者意见,科学人性、多方论证,一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让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落到实处。
百度浏览 来源 : 临床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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