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样本采集点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管理规范》围绕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样本采集点的基本要求、采集点设置、设施设备及物品、人员要求、样本采集、样本保存及运输、医疗废弃物处理、环境消杀等八大方面提出要求。市民可于8月11日前向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反馈意见。
《管理规范》明确,采集点应该是获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样本的相对独立的场所,其设置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宜满足平原地区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山区居民步行30分钟可到达,采样等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
在采集点设置上,《管理规范》要求,采集点要根据人口数量、地理交通等情况,就近就便设置采集点,也可根据人群密集程度设置流动采集点;优先利用社区内综合服务设施、零售药店、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的现有资源以及帐篷、遮阳伞、巡回医疗车等可移动设施。
确有需要的,应合理建设采样设施(包括采样亭、“核酸小屋”等);采集点应选择空间宽敞、通风良好和便于消毒等场所,不应选择地下、半地下室。宜优先设立室外采集点。
同时,采集点还要设置不同的功能分区,如:物料准备区、缓冲区、等候区、采集区(含样本暂存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废物暂存区等,并宜在采样区内对特定需求类型人群设置专门时段或区域进行采集;
孕产妇、高龄(80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宜设置绿色采样通道。
《管理规范》还对核酸检测采集点的人员提出要求。每个采集点的工作人员至少应包括采样人员和辅助人员。这些工作人员的防疫(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要符合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
采样人员应至少经过采集技术培训和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辅助人员则应经过工作技能和生物安全等相关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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