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8
医药的监管政策大致可以分为“入”和“出”。
“入”是指药品尚未获批前的一系列监管政策,例如药品审评审批、临床监管等,这些政策的颁布成就了创新药械2015-2021年的辉煌。
“出”是指药品获批以后的一系列监管政策,例如市场准入,这仍然是一个令所有创新药械都头痛不已的问题,在“双通道”政策后,北京市医保局开始尝试不将创新药械纳入DRG,这是对创新药械的一重大利好,可以视为为医保支付端在不断收缩支付后,进行革命性政策修正变革。
在2018年集采开始,所有市场从业者都体会到了医保局的雷厉风行强硬态度,设置的博弈机制导致不断加剧企业竞争,仿制药集采降价50%是基本操作,而医保谈判近几年医保谈判也有超过50%的平均降幅,这让市场一度怀疑医保局是否过于强势?
DRG是另外一种医保控费手段,简单来说就是把疾病分类后进行总额限制,医保只对这类型支付特定额度,超过额度医疗机构亏损,低于额度医疗机构盈利,一旦产品纳入DRG范围,产品和医疗机构互相对立,医疗机构会想方设法降低总包价格,很容易导致临床上不敢使用临床效果更好但价额更贵的创新药,进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从细则上来看这次的品种申报的条件相对较为严格,规定申报范围对药品和药械创新程度要求高,利好真正具有临床收益的产品。
(1)三年内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医疗器械;因增加功能主治或适应症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新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等。
(2)取得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
(3)符合相关价格政策规定。
(4)临床效果较传统药品/医疗器械有较大提升。
(5)对DRG病组支付标准有较大影响。
(6)全市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病例达到50例以上,罕见病不受例数限制
此次北京医保局支付松绑,创新药械产品3年内不参与DRG分组付费,算是缓解了创新药械产品商业化困境,北京作为医保支付的重点省市,本次改革也有着比较大的象征意义,这是医保支付环境转暖的重要标志,只要有真正临床获益的的产品,越来越享受到创新激励,边际改善信号。
根据天风证券研究所的数据,整体来看公立医院的创新药械降价压力相对来说不会特别高。
除此之外,上段时间还有一些医药监管政策也标志着政策边际改善信号。 2021年9月份医保局在《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表明谈判品种不纳入医院总额,且可及时调整药品的DRG/DIP支付权重,高价的国谈品种入院难度也有了一定降低。 医保局2022年首次发布续约规则,其中新增简易续约(符合规则的产品无需新一轮谈判竞价)并明确常规目录纳入要求(非独家品种或医保定价4年但支付范围无变化的独家品种),规则明晰利于定价趋于理性。
百度浏览 来源 : 新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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