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1
国家更为全面、透彻的监管,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用药安全提出高标准、新要求。
一直以来,儿童用药关注度颇高,而且局限性大,尤其要安全、有效。
《通知》提到,对于遴选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
这一规定对于药品使用受限明显的基层医疗机构而言是利好的,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有望突破两种,增加用药范围,可以促进基层医生们更加精准地用药。
需要注意的是,《医师法》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了严格规定,医师只有在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此外,针对儿童、老年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通知》提出了不同强化用药安全管理的要求:
老年患者:建立老年患者用药管理制度,针对不同风险水平的老年患者采取分级管理措施,加强用药交代和提醒,避免用错药。
孕产妇:针对其特点,要强化合理用药各环节管理,重点关注孕产妇禁用慎用药,努力实现“最小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最小毒副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对孕产妇和胎儿的影响。
为降低用药错误风险,提高用药安全水平,《通知》要求实施处方开具、调配、给药、用药的全流程管理。
在做好合理用药监测方面,医药护技承担的作用都十分重要,他们在用药、给药也有明确要求:
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正确、规范、适宜的处方;
药师:认真履行处方审核职责,所有处方和用药医嘱经审核合格后调配发放;
执行用药医嘱的护士:认真进行核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确保给药的时间、途径、剂量等准确无误。
另外,也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智能化审核与管理。
有业内人士在使用信息化管理用药后表示,如果医生开处方与诊断不匹配,系统则会自动弹窗提醒;即使系统执行了错误指令,后台也有临床药师进行审核,弥补系统漏检的错误,相当于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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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易混淆药品 实行特别管理
图片来源:临床用药
百度浏览 来源 : 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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