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微信有偿问诊约2年,共收4828元,却被罚了1.8万。
近日,广州中山大学某附属医院的杨医生遇到了这么一件事。
广州市卫健委通报,2018年10月,患者首次在杨医生处就诊。为方便后续病情的沟通,患者及其家属分别添加了杨医生的微信,并在此后数年内多次通过微信问诊。
据统计,2020年2月19日至2021年9月18日,杨医生共通过微信收受患者红包48次,共计4828.64元。
医生本人承认接受红包,并认为上述费用是患者在互联网诊疗平台就诊的诊金。
图源:网页截图
但互联网诊疗平台有相应收取诊金的规则。杨医生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正规网络诊疗。
因此,广州市卫健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对该医生做出“警告并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私下网诊收费,违法吗?
在非正规互联网医疗平台进行有偿网诊,算违法吗?显然是算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
五十六条规定,“医师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而私下问诊后收取红包,虽然看似属于“劳动所得”,不同于线下的红包、礼金,但仍然被归类于“非法收受财物”——收了就是违反执业规则,一经查处,很难避免行政处罚。
对医生来说,除了微信问诊,网诊有着更正规的途径。
互联网平台问诊相对风险较小。国家出台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均对以医疗机构为主体,有资质的互联网医院提供了政策保障。通过平台担保实施医疗行为,对医生来说无异于是一种规避风险的好方法。
如何规避网诊风险?
对于网诊,各界看法各不相同。
“上班以外好好生活,别去找事,费力不讨好”
“规范的做法,这位医生必须有一个第三方平台,在平台的设置下操作。哪怕有条件自己筹建一个机构来接单都好。这种在微信上做诊疗,哪怕不收费,如果出了问题被讹成“非法行医”都没脾气。”
“这是把工作当事业了。”
“有些专家咨询电话每十五分钟收费100--200元,网络问诊五十元是良心价,这个四千多元真是良心价格,有多少患者跑了多少地方、花钱无数,有的患者看病五六年,连疾病诊断都没有弄清楚,多治理治理医疗质量吧!”
“一点都不冤,当个医生一点风险意识都没有,在网上咨询,要么义务为患者服务,要么引导患者到正规问诊平台去。这次被罚,就算是买个教训,以后要长点心!”
“收钱吧算非法所得,不收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费力不讨好。所以别给医生朋友找麻烦了。正规就诊。”
那么,究竟该如何处理网诊呢?
“患者咨询问题看到后就会回复。”某位加入“医患群”医生如是说,“虽然牺牲了不少私人时间,但既然患者有问题,也不能不理会。”
医生是否加入微信“医患群”,或是否添加患者微信,都属于医生的个人行为,大多数医院并没有明确禁止甚至乐见其成。但收取红包,还是被命令禁止的。
有医生提出,私下网诊对医生来说执业风险过高。如果有患者私下通过微信等问诊,可以将患者引导前往所属医院的“院内平台”或者相关互联网诊疗平台进行有偿问诊,可以降低后续风险,避免被认定为“非法牟利”。
当然,网诊有利有弊。但不可否认,互联网诊疗的普及是必然趋势。
不过对医生来说,网诊还是要以规避风险为主。毕竟目前还有许多细节尚未落实,稍有不慎,医生的职业生涯就可能受到严重的打击。如果具有能线下问诊或者通过其他正规平台问诊的条件,还是建议患者到医院门诊就诊更为放心。
本文信息来源:医脉通
百度浏览 来源 : 医脉通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