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4
马某,男患,65岁,因消化道出血而住院,因病情危重,护士为其置入留置针,入院的第二天,护士为其连接液体时,发现针头堵塞,便下意识的用手反折了滴管上方的输液管,并用力挤压了几次滴管,虽在这种操作下堵塞的针头被通开了,却导致了患者置留置针的一侧肢体肿胀疼痛严重,后转去上级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血栓,为此所在医院给予了相应赔偿的同时也对该护士进行了辞退处理。
类似的案例,在各级医院出了事最后让护士完全承担不良事件中的全部责任,比比皆是。
也许,在你的医院,在你的身边,甚至在你的身上就有!
亏不亏?冤不冤?
可是,即使有满腹的委屈,即使有千万条理由,我们上哪里说理去?
今天,看到好友主任药师辛学俊在论坛上的一段话,格外的感同身受!
“我真替这个被辞退的护士打抱不平!如同本人亲身经历处理的一个小护士,输液接瓶奥美拉唑后接输白蛋白,输液管堵塞,小护士个人赔偿1000元,我于心不忍,利用护理大会给讲课科普了5分钟。
临床治疗涉及系列细节问题,这里有个发现问题、调查研究、整理分析、教育普及、总体提高的一系列科学技术发展认识问题,光拿当事的小护士开刀处理,是不公平的。护士这个行业,只是医药行业中组成的一个专业,只不过她们处在发现问题的风口浪尖上,让她们完全承担这个科学技术发展路径中全部责任,有失公道。”
为什么临床治疗上出了问题,发生了不良事件,最终的处理结果往往都是把当事护士一开了事?这样处理对护士公平吗?外人看着解气,护理群体看了心里好受吗?
有没有兔死狐悲之感?
这次出事的是这个倒霉、可怜的护士,下次,不知又会轮到谁?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出事动不动就拿护士开刀,又是罚钱,又是辞退的,重拳大棒重击之下,考虑过这些护理人员以后的死活和生存问题了吗?事情这样处理,就真的从源头上解决了问题,以后不会再犯了吗?
护士流失的原因之一,跑不了这方面的因素,这一点,你赞成吗?
在临床治疗上,发生诸如此类的不良事件,如何正确、公允的处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是医院管理层面和护士群体需要正视的严肃问题和现实命题。
我们需要分两个层面,来分头对待。
管理层面
医院管理层面,如医务科、护理部,对这些不良事件的应对处理掌握着“生杀大权”,如何正确、公允的处理临床工作中不幸发生的不良事件,需要站在客观、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全面、理性综合衡量的看待和处理问题。
1、发现问题
临床出现诸如上述治疗上的不良事件,除了护士及科室的主动上报,还会从患者投诉、舆情爆发等其他途径获取,医院管理层面在发现问题之后,要站在医院大局上,从患者安全、医疗护理安全的角度出发,做出及时的应对。
2、调查研究
临床科室发生不良事件,管理层面要成立调查小组,主动关注事态发展,跟进事件处理,对不良事件的处理做出正确的指导和指示。
3、整理分析
协同科室管理层面,对不良事件进行整理、分析,一起商议处理对策,积极应对处理,解决问题。
4、教育普及
事后,在全院层面,对医护人员进行安全事件分享,进行警示事件学习,作为前车之鉴,敲响警钟,引起各方面的注意,规避风险,确保医疗护理安全和患者安全。
5、总体提高
每一次的不良事件的发生、应对和处理,都有值得学习和改进的地方。医院管理层面和科室层面不要放过这个学习、提高的机会,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其他医护人员认识到位,加强防范,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护士层面
对于护理人员来说,相对于医院,属于弱势群体,但是,《护士条例》对于执业护士,在维护护士权益方面,有明确指示:
第十二条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第十三条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第十五条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针对临床治疗上发生的不良事件,当事护士如果遇到医院处理不公正公允的时候,要收集证据,寻求帮助,勇敢的维权,不要忍气吞声,被动挨打。
1、做好护士代言人
科室护士长、护理部主管,这些护理管理者,都是临床护士的代言人,在对当事护士处理不公的时候,要站在护士立场上,履行职责与使命,为当事护士代言、发声。
2、成立护理维权组织
除了医院护理管理层面的努力,护理人员还可以在医院工会、妇联的协助下,成立护理人员的维权组织,勇敢为护士发声,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3、拿起法律武器正确自身权益
当事护士在遇到医院处理不公的情况下(如动辄辞退护士),要积极收集身边的证据,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的维护自身权益,不被动挨打、忍气吞声。
总之,护士发生临床治疗上的不良事件,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和遇到的坏事。但是,事件发生后,医院不能简单粗暴的对当事护士一开了之,而是要在发现问题、调查研究、整理分析、教育普及、总体提高等一系列管理应对举措的基础上,对当事护士公平公正的正确处理,而不是大刀阔斧的辞退了事,当事护士也要借助组织的力量,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的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华医网 作者:纳洛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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