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械购销反腐进入新阶段,近期已有数十名医院院长、副院长被调查,各级医疗机构密集约谈药品、设备、耗材供应商。
多家大三甲医院,约谈器械经销商
药械购销反腐进入新阶段,近期已有数十名医院院长、副院长被调查,各级医疗机构密集约谈药品、设备、耗材供应商。3月9日,重庆市人民医院组织召开药品购销廉政约谈会,医院纪检室、行风办、药学部及各药品商业配送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提出,要严守双方合作基础与底线,坚决杜绝转介患者、向患者推销产品、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据观察,近期多地医疗机构密集开展廉洁约谈会,加强药械购销监管。医疗设备、耗材采供成为廉洁购销关注重点。3月8日,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2023年医疗器械供应商廉洁购销集体约谈会,纪检监察室、医疗器械科、行风办公室、医务处、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财务科、审计科、物价监督科、招标办公室、计算机中心等科室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共50余人参会。会上,医疗器械科负责人田志斌就医院出台的《医疗器械供货制度》、《供应商评价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廉洁购销协议》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加强医用设备、耗材采供、使用的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促进双方诚信合作,力争做到公正廉洁,相互监督,共同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坚决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3月7日召开的医药购销廉洁共建会上,全体在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采购员,以及与医院合作的128家供应商代表参加会议。桂林市人民医院2023年重点岗位人员和合作商集体廉洁约谈会,共有包括医疗药品、耗材、器械设备等144家合作商代表出席。医药购销链条中,医院一把手、主要科室负责人话语权较高,且医院在采购过程中属于强势一方,容易形成权力寻租空间。在利益驱逐下,医药企业与相关权力方之间逐渐发展出畸形的交易模式。2023年以来,医疗反腐风暴继续释放强震慑性。据《中国新闻周刊》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9日至2月17日,在39天内,至少有26名医院领导落马,或被双开、开除党籍、批捕。综合来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的权钱交易,仍然是监管重点。今年2月,中纪委发表长文《深度关注|严查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着重点名“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福利式”研讨培训等隐形变异的利益输送方式,许多医疗腐败细节被揭穿。企业端的监管和惩处力度也在加大。国家医保局已经建立了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出现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将被列入失信清单,视具体情况可能被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监管环境保持高压势态,医药代表开展业务也受到更为严格的约束。今年1月,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三级)对合作的28家医药经营企业代表进行了集体廉洁谈话。要求各医药经营企业尤其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在医院门(急)诊、住院部、检验科、药剂科和信息科等重点诊疗区域开展业务活动;严禁以科研费、宣传费、推销费等形式推销、介绍医药产品;严禁以各种名目进行“统方”,收集相关数据;严禁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回扣,诱导医务人员使用其所提供的医药产品;严禁以任何形式损害医院和患者的形象及利益。去年,江西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的通知》,对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聘请的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产品学术、商业推广的工作人员(工程安装维修人员、投标人员和技术人员除外)提出诸多要求。文件中明确,医药代表只能在接待日到医疗机构开展学术推广、商业推广活动,如特殊情况需要在非接待日来医疗机构从事上述活动的,需经医疗机构医德医风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允许,医药代表不得擅自在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活动。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在医疗机构内与医药代表接触。医药代表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含其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给予回扣,不得委托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等统计本公司产品在医疗机构内使用量,不得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索取产品销售相关信息。医药代表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将该企业申请列入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医疗机构视情节给予涉事企业有关产品限量釆购、终止与其合作关系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购入该企业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对于药械企业而言,在新的监管环境下,经营底线越发需要严格遵守。
为提高我国糖尿病医生科研水平与科研能力,促进医学研究成果转化,提高医生科研综合水平,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发起并设立了“医学与健康事业研究发展基金项目”,以“科研浩海,盟动助力”为主题,科研技能培训系列课程由医微客(北京)提供技术支持,于2021年5月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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