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2020年第二轮全国药品集采就要来了,全面预解析采购品种目录!
作者Dr.2,珍立拍股份公司董事长
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
其中对于药企来说,最关注的无疑就是震动行业的招标集采,无论从药品竞争格局,医保支付还是医药生态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现在第二轮全国集采已经明确提上2020年日程。根据通知要求:
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25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
根据采购联席会议在今年召开的一次会议纪要流出,明示2020年,更多品种将被纳入带量采购范畴。
第二轮国家集采明年开始,留给各个药企的窗口时间越来越短,那么第二轮集采会有哪些品种入选,哪些品种过评,哪些企业又要面临新一轮的价格厮杀呢?对此我们来全面解析下第二轮全国集采的标准及品种:
Dr.2认为进入下一批国家带量采购的规则应该不会大变,最多微调。应该会继续沿用三家及以上企业(含原研、过评、视同过评)充分竞争的模式,即以全国最低价为基准,各自报价,中标价最低、次低、第三低依次摘牌的规则。并且可以顺序选择省域市场!
但如果品种的市场份额基本以进口产品为主,且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厂家此前市场份额较小,这类品种即使只有一家过评,也要纳入集采目录,市场格局势必发生较大变化。
一、大于四家含原研
二、目前三家含原研
三、仅有一家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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