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七年三千多起医药商业贿赂案件被判决,涉及百家药企,反腐高压促进全行业变局!
作者Dr.2,珍立拍股份公司董事长
央视10月28日报道了一起最新的统方案件,涉案人员吴某曾经做过医药代表,因做生意失败和参与网络赌博,欠了很多钱,因此萌发了买卖医院统方赚钱的想法。
据吴某供述,今年3月至6月间,吴某从温州市区三家医院盗取近2千条统方数据,并以每条300至650元的价格出售给萧某,获利近百万元。犯罪嫌疑人萧某,又以每条数据加价50至1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下家。技术指导章某,分得十万元。
目前此案已有十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警方依法刑拘。其中还涉及萧某的多名“下家”。
这两年以来,医药代表、医院药剂科、信息科人员因“统方”被查处的消息更是十分常见。
2019年10月11日,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发布判决,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雷某在桐庐县中医院信息科工作,负责管理院内软件系统职务之便,违规将统方数据提供给医药销售人员,非法获得近70万元。包括雷某在内,共5人涉案。
2019年4月28日,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刑诉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科原科长陈某犯有受贿罪。通过陈某供述,为步长制药员工唐某统方即是其中重要事实。陈某近日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违法所得32.5万元,予以追缴。
2019年3月,江苏无锡多家医院的8名信息科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因统方被查。
2018年4月18日,广州对一批统方事件进行裁决,共裁决12名涉案人员,其中9人为医药代表。
1、受贿者职位高,权力大,往往拥有定标的决定权,难以查处,查处后难以处理。
因为涉案人员大多为医院的高层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很多医院都是院长或者主管采购购销医药设备,他们对于药品设备能否中标入围有决定权,也是目前销售商的主攻对象。他们对选择医药设备的决定权是一种专断,别人无法评判。
这种专制的决定权又很容易受到外界诱惑,例如商业贿赂。医院高层的独断专权给商业贿赂留下空间,且查处困难。因为除非出现重大后果或者被查出受贿,否则就是那种所谓的“小打小闹”,很难查处。
2、受贿多发生在药品及医疗设备的采购环节,控制难度较大。
随着药品市场完全开放,由于行业的利润空间比较大,销售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很多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采用“回扣”和“好处费”等不正当方式推销药品或医疗器械,使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环节成了发案的重灾区。
采购环节难以控制,例如采购质量以次充好降低成本,采购数量过多或者虚报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难以界定。这些均很难查处或者认定困难。很多人都接受贿赂,就造成共同都在同一战线,这样就更有助于他们敛财,而且团体合作也会使数额更巨大,价格可以和医药制造业进行虚报即“报高”。
3、受贿方式多种多样,以回扣居多,但是明扣暗扣都有,而且大家都遵守着行业潜规则,难以查处。
药品供应商在公开支付医院“明扣”后,私下会给能对药品采购起决定作用的有关人员一定的“暗扣”,如“处方费”、“旅游费”、“开单提成费”等等,名目繁多,且大都是“一对一”的运作行为,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这样一种“潜规则”没有人会去点名说破,已经约等于一种共识,无疑更增加了查处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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