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探索多年的药事服务收费是否迎来了春天?
作者Dr.2,珍立拍股份公司董事长
上周,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343号(医疗体育类231号)提案答复的函》,就落实药事服务收费政策做出回应。
国家医保局指出,科学的药事服务对促进合理用药、服务大众健康和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虽然药事服务长期以来在法律层面缺乏清晰统一的界定,各地实践也存在较大差异,但从鼓励和支持药学发展出发,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前后,国家均鼓励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通过适当方式体现公立医疗机构药事服务价值。
事实上加强药师地位,通过药师对处方的独立审核来制约不合理用药,提高药事服务的地位一直都是医改的重点,但药事服务怎么展开?药事服务的具体内容有哪些?药师服务费用由谁支付?这些都没有明确的政策界定。
对此,医保局在答复函最后表示,将开展相关服务项目收费政策专题研究,探索适宜的收付费方式,激励药学人员在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资源浪费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这意味着医保局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将对药事服务的单独收费内容进行专门的研究,可能会在这一领域推出相关收费举措,特别是通过医保的支付可能性大大增加了。可以说,探索多年的药事服务收费政策,终于在国家层面上取得了一些阶段性进展。
局部地区也在自行探索药事服务收费政策。
今年2月,广东省卫健委就药事服务费发布通知,表示将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合理设置药学服务收费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补偿药学服务成本,有效体现药事服务价值,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控制节流方面的作用。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药师服务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药师待遇水平,稳定和壮大药师队伍。
今年3月,央视新闻曾报道医疗机构将启动药事服务费试点工作,每张处方收取4元的药事服务费,该费用指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提供的服务所支付的专业费用,包括调剂技术、药剂管理指导、药品储运、合理用药指导等。
此前,药事服务费一直伴随着争议。
1、药师地位。长期以来,药师地位低下,在医院内部一直处于从属地位,只是成为处方的执行者。
2、基层药师。由于高等级医院长期虹吸病人,处方日益向大医院集中,在药店和基层机构,药师的配备更为弱化,处方外流一直较为微弱,药学服务不充分不均衡。
3、药事服务价值。药学服务目前尚没有形成支撑收费的服务体系。无论是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还是实际操作层面都尚未形成规范明晰的服务体系和考核标准。除了药品发放,处方校对,患者感受不到药事服务的具体价值。
4、医保支付空间有限。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总量控制下的结构调整,既要考虑医院发展可持续,也要考虑医保可负担,群众可承受。而药事服务费是一种按人头收费,被动消费,量大面广,在医保空间有限的形况下,承受不了所有的药事服务费,对全社会医药费用总支出及医保总支出的影响较大。
为了解决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畸形发展模式,控制医保开支非正常增长,医药分开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趋势。除了推动处方外流,提高药师地位与提升药事服务价值也成为不可绕开的重要一环。
但是我们在临床工作中知道,绝大多数的处方并无审核必要,还可以引入人工智能引擎叠加合理用药知识库,大幅度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很多甚至比人工药师审核还要精准,而如果没张处方就收四块钱,那这个钱谁付?最后还是老百姓买单,会不会增加医保支出呢?药学服务中80%还是标准化的,如果人工智能和互联网可以在其中发挥巨大威力的话,谈不上对药师行业的大利好,甚至可能相反!
还有,如果发挥药师服务的作用,必须可以使用否决权,把一些处方打回去给医生,那么类似情况多了,是否药师也会被药企公关,去做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或者对某些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因为行业生态不断演变,医改往往也会按下葫芦起来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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