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上班看手机被开除,医生收回扣才警告,难道媒体就是被用来“选择性执法”的工具吗?
作者Dr.2,Medicool医库公司董事长
5月23日,河南省灵宝市卫计委官方发布了一则消息:关于对市三院两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理通报。
通报指出,5月22日上午,灵宝市第三人民医院计划免疫科两名在编工作人员张某和宋某,上班时间玩手机,被群众抓拍,传到网络。事件发生后,市卫计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委纪委、监察室对事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核实。并且很快公布了处罚决定:
1. 对张某某、宋某两名正式在编人员予以除名;
2. 对主管院长贺某锋同志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3. 对免疫规划科科长刘某波同志予以免职处理。
该消息一经发出,便引发了各行各业群众们的热议。有部分网友觉得灵宝市卫计委处理恰当,重罚一定是有原因的,医护人员在职时玩手机会耽误医疗工作,医院是救命的地方,不可有半点马虎。
然而,大部分网友执反对的态度,当今社会几乎人人手机不离身,他们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过严厉和极端:
绿袖子:现在医院很多重要通知都在微信群里发布,也有很多病人会在微信里询问各种问题。看下手机很正常啊!
丁丁2108:以后一视同仁,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班玩手机一律开除。
毒毒嘟嘟:只能说处罚过了,不懂得换位思考,假如医护人员全部上班不能碰手机,只用固定电话,肯定有很多不便利的时候,固定电话也有坏,也有打不通,占线的时候,手机的出现是方便人们的生活,人手一部就可以防止一个不通可以另一个救急。
中国儿科医生:我手机上没有一个APP是关于玩的!里面都是查文献,学英语,查指南,电子书,还有医院的移动工作站!手机已经相当于一个手提电脑,请问我拿出这样的一部手机操作也叫玩吗!认为拿手机出来就是玩的人可能他自己拿手机就仅仅是为了玩!
Miss饱饱:现在对医护人员都这么严格了!那么个人认为与其在这些事情上小题大做,不如好好去查处和严惩那些把收红包拿回扣当成家常便饭的医生!
大众舆论通常偏向弱者,但很多时候也能反应出一些令人深省的问题。医生上班看手机被曝光后,卫计委给予了严重的处分甚至除名和免职。既然医生上班看手机是被谴责的行为,那么政府公务员上班闲聊喝茶炒股的人更多,如果一旦被曝光,是否也将受到同等重罚?
与医生上班看手机相比,医生收受回扣的行为危害性更大,更应被揭露于大众,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但实际上,医生收受回扣在未涉嫌犯罪不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处罚也主要以通报、批评教育、警告或较轻的处罚为主(以《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为例)。
与这些处理相比,上班玩手机这个危害更小的行为却受到了除名、免职、党内警告的严厉处理。这样的处理是否恰当,是否是在被群众网络曝光赶紧压住舆论媒体的权宜之计?
当然,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情况下,医生收受贿赂得到了国家政策和法律的严打。
2018年5月15日,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党委委员、名誉院长全智华受贿案在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全智华夫妻二人索取或非法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675万余元、美金15万元、澳元46万余元,共折合人民币2075万余元。其中被告人王萍与被告人全智华共同索取或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715万余元。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2018年5月8日,经查明,徐明亮在担任广德县中医院院长、广德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器械招投标、药品采购、货款回收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医疗器械销售商、药品供应商、工程承建商现金403.2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500欧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2016年,历经四次审判的深圳市人民医院麻醉科陶明哲主任受贿案终于尘埃落定。虽然他在此期间主动向广东省卫生厅廉政账户退款,并再次上诉,但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30万元的原判。
类似的案例随着国家政策的严打相继浮出水面……
其实我认为上班看手机被从重处理是一种刻意表演的懒政!因为被曝光而刻意小题大做,以凸显机关部委的快速反应与大公无私!然而涉及到真正的原则问题,比如收回扣或商业贿赂,却不是当鸵鸟,民不举官不究,就是高高举板,轻轻落下,弄个轻微处罚了事,难道媒体就是被用来“选择性执法”的工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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