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
早在第八批国采正式发文前,国家医保局就发文表示,要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开展第八批国采并落地实施,适时推进新批次药品集采。
也就是说,第八批国采后或将开展第九批国采。
今日(4月26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时间截至5月31日。
日前,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23-1)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及备供供应药品申报挂网工作的通知》,给出了企业如何申报的程序,申报挂网截止时间为5月16日。
根据赛柏蓝以往对于各省落地集采节奏的观察,不同省份之间差异较大,比如在多轮集采中,上海都较早安排中选结果落地。下一个阶段,5月中下旬到6月中下旬将是各地密集跟进第八批国采落地的高峰,尤其是6月中下旬。针对中选企业而言,是否需要重新挂网、是否需要调价、是否需要和医院做好相应备货沟通等,都需要企业提前关注。
按照此前集采后的流程,企业申报挂网,确定配送关系后就可以开始落地执行集采中选结果。此前,官方已经明确表示,第八批国采中选结果将于2023年7月实施。
到了第八批国采,纳入品种的过评厂家数进一步增加,每个品种的竞争厂家已经≥5家。至于之后的第九批国采,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品种也满足了这个基本条件。
据新康界统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共有48个品种满足条件的企业数≥5家。在这48个品种中,仍然有不少注射剂,包括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剂、缩宫素注射剂、盐酸头孢替安注射剂、胞磷胆碱(钠)注射剂、拉考沙胺注射液、硫酸镁注射液、碳酸氢钠林格注射剂、葡萄糖酸钙注射液、盐酸胺碘酮注射液、注射用阿昔洛韦、注射用右雷佐生等。
图片来源:“新康界”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之前在第八批国采现场,有专家表示,相关部门对于纳入国采的品种会逐一调查研究,除常规的企业竞争格局外,企业产能、产品知识产权、产品价格、临床需求程度等均会纳入考虑,也就是说,仅从满足条件的企业数量来看,尚不能完全确定一个品种一定将参与国采。值得注意的是,持有不同的产品的企业对于国采的参与心态也不同,有些品种的持有企业期待产品国采,有的则不然,总体来说,企业对于国采的态度不再绝对悲观。
这些注射剂大品种覆盖治疗领域广泛,涉及抗过敏、呼吸、降压、抗病毒等。一些注射剂大品种的竞争厂家数已经超过9家,竞争激烈程度还在加剧。
从具体品种看,以缩宫素注射剂为例,目前其国内已经有8家药企通过一致性评价。米内网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终端销售额为1.04亿元,2020年为9195万元,同比增长13.44%。
南京新百药业占据缩宫素注射剂的主要市场,其次是四川德峰药业、成都海通药业。成都海通药业作为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企,后续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
还有注射用醋酸卡泊芬净,根据“药春秋”消息,卡泊芬净的专利保护于2014年到期,到期后仿制药相继上市,导致原研药销售额逐渐下滑。不过,卡泊芬净相关制剂在中国市场增长仍旧可观,是国内抗生素市场的重磅产品。
米内网数据显示,2021年注射用醋酸卡泊芬净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的销售额接近25亿元,同比增长6.70%;2022年上半年其销售额超过11亿元,同比增长4.21%。
包括原研厂家默沙东在内,目前国内共有10家拥有注射用醋酸卡泊芬净生产批文。恒瑞医药、齐鲁制药、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海灵药业、正大天晴、海思科、一品红等8家企业已过评。
第八批国采已经纳入了大批注射剂,作为主要依靠院内市场的剂型,企业能否在国采中中标是抢占市场的关键。
第九批国采时间、规则猜想
从前几批国采的时间来看——第五轮国采,2021年5月开始官宣,2021年6月28日公布中选结果,10月全国多地陆续落地集采结果;第六批国采,2021年9月正式启动,2021年11月30日中选结果正式公布,7月全国各省陆续落地;第七批国采,2022年2月官宣,7月公布中选结果,11月中选结果落地;第八批国采,2023年3月官宣,4月公布中选结果,官方宣布7月落地。
按照一年两批次的步伐,第九批国采应该很快将至。国内某药企高管董泽成曾对赛柏蓝指出,第九批国采最早8月底启动,也可能在9月份,至于纳入品种的满足条件企业数量,至少是4+1(4家过评仿制药企业+1家原研药企业)。
第九批国采或更加注重供应,第八批国采在此前备选企业的基础上,还增加了第二备选,对包括氨甲环酸注射剂、丙戊酸钠注射剂等在内的5个品种作出具体的要求。
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的通知》,主要是针对第八批国采的氨甲环酸注射剂、丙戊酸钠注射剂、那屈肝素(那曲肝素)注射剂、依诺肝素注射剂和呋塞米注射剂5个品种的各中选企业。
本次申报要求,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申报企业需不同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主供和备供企业,符合要求且有供应意向的企业,应在5月4日17:00前提交相关资料,每个品种确定1家第二备供企业,具体规则如下:
(1)申报价格低的优先,涉及差比价关系参照现有规则执行;
(2)申报价格相同的,2022年度在内蒙古自治区平台采购量大的优先。
集采供应早已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中国医疗保险”在一篇文章中分析,在国家层面,已经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管理。分别是——事前,收集企业充分详实的产能信息(填报);事中,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要求企业核算产能并上报;事后,一是明确备选企业的替代方案,二是将供应保障与信用评级进行有效衔接。
省级层面上,各省积极出台配套文件,制定集采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监测、报告、调查、处罚等措施,并与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衔接,落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的供应、配送主体责任。
供应问题成为国采中标产品的红线,后续,相关企业更要对自己的供应能力做好评估。
百度浏览 来源 : 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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