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8
第九批国采
开始报量
根据业内传出的《关于组织医疗机构报送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需求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九批国采,8月25日正式启动报量。
8月24日,四川省药械采购中心、陕西省医保局、河南省医保局均跟进并发布了第九批国采的报量通知。第九批国采这一消息获得官方确认。
上述三省给出的第九批国采时间点信息与《通知》一致,即——
8月24日24:00前,各省导入管理用户账号和医疗机构账号,相关用户可通过账号进入系统进行报量操作测试;
8月25日正式启动报量,各省导入2022年历史采购量数据供医疗机构参考。医疗机构须按要求填报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并于9月11日24:00前提交数据;
9月19日17:00前,各省完成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审核工作,汇总导出并打印,加盖省医保局公章,将电子档和扫描件由系统报送至联合采购办公室。
部分省份给出了更细致的时间安排,例如:陕西省医保局要求,9月17日17:00前,各市(区、县)两级医保部门逐级完成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审核工作;四川省药械采购中心要求医保部门审核时间为8月25日—9月13日。
接下来,各省要完成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审核工作,紧接着还有招标规则的发布、报价、拟中选、中选以及落地工作等。
根据《通知》,第九批国采共纳入44个品种,涉及195个品规。Insight数据库显示,一些品种的过评企业数已经超过10家,例如来那度胺口服常释剂型(9+1)、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口服常释剂型(9+1)、雷贝拉唑口服常释剂型(9+1)、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11)等。
从当前的竞争格局看,集采入围品种至少满足“4(仿制)+1(原研)”,尤其以“5+1”以上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为主。
竞争依然十分激烈,接下来的时间里,第九批国采的竞争格局还会不断变化。从以往集采来看,为了赶上集采的末班车,不少企业压哨也要入局。例如,第五批国采中,在开标前一天(2021年6月22日),美托洛尔口服常释剂型直接从“3+1”变成“9+1”。
今年底
每个省份的“国采+省采”药品数达450个
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到,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个,其中省级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前八批国采已经纳入333个品种:首轮4+7(25个)、第二批国采(32个)、第三批国采(55个)、第四批国采(45个)、第五批国采(61个)、第六批国采(16个)、第七批国采(60个)、第八批国采(39个)。
各省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正同步进行,如果想要完成“450个”大品种的要求,各省集采的脚步还要加快。
在国家医保局重点提到的省级/省际联盟集采中,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暂时还没有最新动态。国家医保局鼓励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随着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各省陆续落地,药品价格联动有望更快实现。
同时,集采将更加重视对价格的监测。
7月份,国家医保局官微发布消息,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带队赴上海、湖北调研时提到,要抓紧启动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优化完善采购规则,规范投标企业行为,防范潜在不公平竞争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环境。要强化集采报量、采购、使用等精细化管理,加强“量”的执行,引导高价非中选产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国家医保局在对非中选药品的价格逐步引导,走向更加合理水平的同时,还在进行价格监测,探底价、成本价。
今年初,国家医保局就表示将“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对重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院药品耗材采购价格等开展常态化监测”,对于短缺药品的原料、价格、配送等信息进行监控;除此之外,“针对涨价过快的品种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探索要素成本测量”。
附:第九批国采品种+企业清单
图片/数据来源:Insight数据库
注:因统计周期,部分品种可能已经有了新企业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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