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6 来源 : 张煜医生
同一疾病,每个国家有不同的指南,是由各自国家最出色和顶尖的医学专家组共同制定的。但注意,疾病的诊疗指南从不是任何专家随意制定的,需要参考最可靠的医学证据,有理有据,不能瞎写,否则就谈不上权威性。
通常来说,美国指南的影响力更大,采纳的国家更多,被公认为是国际权威。
腰椎间盘突出,简称腰突,是最常见的骨科疾病之一,也有中国的指南和美国的指南。最近,有国内一位骨科医生爆料说,某院士医生随意更改腰突的美国权威指南,在其领导下制定的中国指南中,把手术指征明显扩大,以达到让更多的腰突患者接受手术的目的。
这是严厉的指控,也是一件大事,弄清楚真假非常关键,因为事关无数国人的健康。 虽然我不是骨科医生,但医疗的基本原则其实都一样,医学证据是关键。我们用科学的方式来评估,用问答来阐述真相。
第一个问题:关于腰椎间盘突出,美国和中国的公认权威指南各是什么?
北美脊柱协会(NASS)发布的腰椎间盘突出的诊断和治疗指南,名称是《An evidence-based clinical guideline for the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lumbar disc herniation with radiculopathy》,属于公认的权威指南,2014年发布,如下所示,本文我们就叫做美国腰突指南,制定和发布的是美国的顶尖医学专家团由10多位专家组成。
中国公认的权威指南,是2020年发表在中华骨科杂志的《腰椎间盘突出症诊疗指南》,由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脊柱外科组发布,某位院士骨科医生牵头,如下所示:
第二个问题:这两个最权威的指南,对于腰椎间盘突出的手术指征的区别是什么?
翻译一下:对于有症状的腰椎间盘突出患者,如症状足够严重,需要手术治疗,建议在6月内进行手术。症状出现后早期手术(6-12月)与快速恢复和长期结果改善相关。后面的[86-89]是专家团用于制定该结论的参考文献,是最重要的依据。(注意这一点,很重要,后续要讲)
(注明:美国腰突指南已经更新到2022年版本,但手术指征是完全一样的。而中国指南在2014版本美国指南基础上修改,因此本文引用2014年版本进行对照。)
2020年中国指南对于腰椎间盘突出的手术指征如下,附图所示:
(1)腰椎间盘突出症病史超过6-12周,经系统保守治疗无效,或保守治疗过程中症状加重或反复发作。
(2)腰椎间盘突出症疼痛剧烈,或患者处于强迫体位,影响工作和生活。
(3)腰椎间盘突出症出现单根神经麻痹或马尾神经麻痹,表现为肌肉瘫痪或出现直肠、膀胱症状[80-82](1级推荐)
显然,这两者有明确的不同,美国指南对于腰突的手术指征描述更简洁,中国指南的手术指征则更为细化。
但是,让我心惊的是中国指南上面的红线部分,上面写的是,手术不能改善患者恢复工作的比例。意味的是手术除了有效缓解症状外,对功能恢复的作用很有限。
第三个问题:相比于美国,中国的指南对于腰突的手术指征是明显放宽了么?
答案很简单:是。
如果仔细分析,中国指南对于手术指征是明显放宽的。
美国腰突指南是建议严重症状出现后建议6个月内手术,6-12月也没有问题。而中国版腰突指南直接缩短到了6-12周以上,这有点文字游戏,但可以理解为6周以上的症状,不论轻重,就有手术指征。
美国腰突指南写的很明确,手术指征和症状严重相关,要足够严重的症状,才推荐进行手术,这也是个先决条件。那么很显然,如果症状不是很严重,就不用进行手术干预。
而中国指南的手术指征就不需要足够严重的症状,需要的只是症状持续超过6周,就可以向患者推荐手术。
举例:一位腰椎间盘突出的患者,如果有轻到中度的症状,持续6周以上,按照美国指南,症状不够严重,显然没有手术指征,可以有多种保守治疗方式,争取让症状好转,而按照中国指南,是有明确的手术指征。
注意,腰突患者很严重症状的是少数,这类轻到中度症状的患者比例相当高,很显然,中国指南建议这类患者进行手术,是明显的扩大了手术指征。
第四个问题:到底应不应该放宽指征,两个指南制定的手术指征孰优孰劣?
尽管中国指南明显放宽了手术指征,我们不能就说国外指南好,国内指南差,这是基本常识。指南的制定是要有科学依据的,也就是得到的结论,需要有医学文献证据支持,文献等级越高,数据越详实,得出的结论越可靠。
我们先看美国指南对于手术指征的依据,前面写了,来自指南参考文献86-89,一共4篇文献,如下图所示:
这4篇文献是NASS专家组公认的最可靠的证据来源,普通读者可能不懂,但这4篇文献,都属于是可靠的临床研究,在踏踏实实的工作后得到的结论,发布在权威杂志,有数据有结果。医生看题目都能评估出来,2000年至2007年发表,没什么问题。
再看中国腰突指南对于手术指征的依据,来自指南参考文献的80-82篇,如下所示:
一看这依据,就发现问题相当大,有的医生可能都会笑掉大牙。中国的指南是2020年制定,引用的文献是1996年-2007年,有两篇是国外文献,只有一篇1996年是国内文献,但竟然第六届国际腰椎病研究所学会高级讲习班演讲综述,而不是正经的临床研究。
既然中国指南把美国指南的指征明显扩大,总得有理由对不对,总要拿出可靠的数据来支持。但很遗憾,拿不出,唯一的一篇国内文献,竟然只是高级讲习班演讲综述,请问哪来的可靠的数据来源?
那么我们可以得到最后的结论,就是中国腰突的手术指征,是我们的最顶尖骨科专家组,随意决定或者说是随意纂改的,竟然是想扩大手术指征就扩大,请问这何以服人?用强权压服人么?科学精神去哪里了?
美国的很多指南全世界100多个国家通用,中国指南就基本只有中国自己参考,为什么?上面应该写清楚了,因为我们的指南更不科学,更随意制定,也就是更差。
我们再看一个更气人的,如下图所示,中国顶尖专家组制定指南的依据,几乎都是国外文献,中国自己的研究屈指可数,而且等级低。就这样,我们的专家组也可以堂而皇之的自己拍脑袋的商量制定手术指征,就是欺负广大老百姓不懂。
第五个问题:为何中国顶尖专家组撰写的腰椎间盘突出指南,要把手术指征明显放宽?
很简单,为了利益!
不夸张地说,很多顶尖专家都是厂家的代言人,并且也代表了广大骨科医生的利益。而他们的利益诉求是一致的,就是患者越多越好,可以多做手术,大家一起多挣钱。
国内的很多骨科医生当然很拥护,那显然,腰突的手术指征放的越宽越好,假如严格了,这很耽误大家一起挣钱,对不对?手术适应症放得越宽,病人越多,骨科的地位就越重要,财源也滚滚而来,多好的事。
但是对于广大的老百姓,是好事么?显然不是。
其实临床上还有更可怕的事,为了忽悠轻到中度症状的腰突患者进行手术,某些骨科医生真会夸大病情,告诉这些患者不做就要瘫痪,吓得患者赶紧做 。做了手术又有中国指南支持,那确实是安全的很。
这种扩大手术指征的中国特色指南,相当于为过度手术保驾护航,是真的有危害。
最后,我还是请各位思考一个问题,假如我们国家的顶尖专家组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来制定中国特色指南,推行过度治疗,伤害广大老百姓,该怎么监管?难道就没有办法了么?
应该有一个机制来审查医生的所作所为,哪怕是最顶尖的专家团,也一样如此,你制定出的指南,如果拿不出足够的科学依据,也照样不允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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