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万元飞刀手术费被患者举报,究竟伤害了谁?
作者Dr.2,珍立拍股份公司董事长
据媒体报道,9月份山西省洪洞县患者韩某,由于脑梗在洪洞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由于当地医院条件限制,院方建议请北京天坛医院专家宋医生来给患者进行飞刀手术,但需要支付1万元专家劳务费。
患者及家人与院方协商后,接受了付款飞刀的建议。随后,专家从北京赶来并顺利完成手术,期间患者家人将1万元专家劳务费交给当地医院神经外科王主任,王主任再将这些钱转交给专家。
让人没想到的是手术结束后,一条录制《医生私收患者一万元红包》的视频被曝光,患者家属举报投诉了这件事,视频里出现了一沓厚厚的人民币,引来舆论热议。随后,当地医院神经外科王主任已被停职,洪洞县卫生局介入调查。
这件事情原本是四方获益:患者不用去北京等床位,还享受当地医保。县城的医生可以观摩专家手术提高医术。北京专家医生获得报酬,而且对于北京专家医生来说大老远赶去县城,舟车劳顿,一万块一台手术(含路费)也不算贵,给病患及家属省了多少事。
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匀就像贫富不均一样,短时间内是不可能解决的,北上广等大城市,医疗水平就是比小城市高出不少。专家去指导手术和诊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但现在患者家属为了这一万块钱,手术顺利,得了好处,反倒事后倒打一耙,农夫与蛇的故事真实上演了。
这顿操作正是人性的体现。患者家属在治疗之前可以倾其所有,不惜一些代价为亲人为治病。病人好了之后,就开始算计之前的钱是不是花多了,想要把不该付的钱要回来,或者以此为要挟敲诈医院让医院继续提供免费治疗。当医院为了声誉、安抚等原因也会这么做。
而患者家属录制视频向媒体公布是个有组织有预谋的行为,虽然谈不上是绝对的恶,但是来自底层老百姓的思维方式,很看重这笔钱,要不回来就向媒体曝光。因为底层老百姓也知道媒体力量大,煽动民意让大家网上声讨。
幸运的是,大部分网友有契约精神,认为专家过来做手术,患者支付合理价格理所应当。
专家飞刀有没有标准市场价呢?其实主要看供求关系。不是说给5000、10000、20000专家就会来,还要看专家档期。有时候几个病人拼在一起,请专家也会来。来回飞机票连同食宿净成本要3000左右,总不可能倒贴给你进行医疗服务。患者、当地医院与专家既然对来做手术达成一致,就是契约精神,最终手术完成,效果不错,专家没有违约。
这是一件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多方获益的事情,如果所谓一报道就上纲上线,因为这件事情严肃处理医院或者飞刀的医生,那么以后再有小地方医院有飞刀需求,不管是医院还是专家医生都没有人敢这么操作。后果就有非常多的普通患者得不到治疗,他们只能大老远去大城市排队、等床位两三个月也是常有的事。贻误病情,来回奔波,消耗更多成本,矛盾加剧,这才是更大的不公平!
这跟医生收回扣或者手术前索要红包有本质不同!他的确是劳务费!
事实上,加重了很多医患矛盾和社会不公,看似合理,实际危害很大,也是对公序良俗与人性的挑战。因此,对待这家人事后举报,要求后续免费治疗等行为,医院等不能过度迁就,否则真的是培养刁民,让人上行下效,手术效果不好要举报,效果好也要举报,总之救了你的命就是错的,还得再把钱多给你!
虽然飞刀走穴能为患者,县城医院和分配不均的医疗资源解决很多问题,但这种方式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
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人会诊“走穴”在我国都是被禁止的,是不合规的。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才是合法的。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山西洪洞县人民医院向北京天坛医院发出了会诊邀请函,天坛医院指派医生去指导手术,这样是合规的。如果是两个医院的医生私下联系,走穴手术,的确从形式上讲是有瑕疵的。但实际这样操作的话,效率过低,往往患者会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即便按规定走完所有流程,正常会诊。医生也不能直接收取患者家属的劳务费。《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医师外出会诊所产生的的各种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1、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
2、会诊费,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
3、会诊医师的报酬。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医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完成会诊任务的,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高会诊医师的报酬标准。
(关于内容有任何问题,可以与Dr.2进行探讨,微信号medicool2)
百度浏览 来源 : 医学库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