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太快了】4+7集采政策马上扩展到全国,再不改变的药企要等死了!
作者Dr.2,珍立拍股份公司董事长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文件——《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相关省份医保局需参加试点扩围工作,承担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相关药品采购操作。
通知也要求,各相关省份统计汇总本地区(“4+7”城市、福建、河北除外)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2017年和2018年实际采购数据,填报完成实际采购数据表,各地应鼓励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与本次集中来购,参与本次采购的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统一要求如实报量。各省结合省级药品采购平台数据,核实医疗机构报送的实际采购数据,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
同时,在7月12日,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了“4+7集采扩面企业座谈会”,透露未来4+7集采将以25个中选品种为采购标的,由之前的11个试点,以及福建、河北,最后拓展到全国范围实施集中采购。
4+7集中采购的省市范围扩大是意料之中的,全国各地区跟进速度也非常快。
● 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全省公立机构都要按照要求填报4+7中选药品2017年和2018年实际采购数据。
● 安徽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采购数据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将4+7的25个中选品种的2017年和2018年实际采购数据报送省医保局。
● 江苏省医保局近日发通知,为做好4+7扩面工作,开启向全省医院对25个4+7中选品种的调查统计工作,调查范围包括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 广西自治区医保局向各市医保局、医疗机构发布通知,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相关工作,开始摸底统计,要求各级医院8月7日前,填报2017年、2018年相关药品实际采购量。
● 河北省医保局此前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使用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开始统计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使用情况调查。
关于如何真实合规促进药企上量,低成本可持续进行有效学术推广,可以与作者Dr.2交流联系(微信号:medicool2)
百度浏览 来源 : 医学库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