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3
作者:医微客调研团队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其中,清单对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做出了多项规定,包括: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进行注册审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等,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出口;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含中医)、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广告审查,未获得许可或未履行法定程序,不得发布特定广告。
按照官方定义,所谓“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即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由于特医食品的发展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大众很容易将其与药品,尤其是保健品相混淆,此前,中国营养学会分会委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医食品课题组成员、玛士撒拉总经理张波在接受医谷采访时就表示,虽然特医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但是大量临床研究发现,其能显着地减少术后并发症、让病人加速康复、改善康复过程的生存质量,从而降低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特医产品也不同于保健品,其两者最大区别在于特医食品是用来治疗疾病的,更接近于临床, 特医食品在临床上往往需要医师、营养师处方使用。
截止目前,国内有50余款特医食品获批上市,其中包括大部分进口特医食品,张波介绍,在国外一些发达地区,特医食品的临床应用广泛且历史悠久,不少国家已经将这类产品列入医保报销的范围。但是中国特医食品产业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营养医学专业人才十分稀缺,产品注册进度慢。同时,中国消费者尚存在“重药轻养”的情况,对营养医学理念重视度不足、普及率不高。
不过,对于特医食品的注册和监管,国家相关部门并未放松,并正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相关配套国家标准体系。
国家发布关于特医食品的政策文件一览 医谷整理
2020年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中,也曾明确对于未经审查的内容,不得发布医疗类广告,其中就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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