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8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 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7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三级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落实中央文明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先进典型宣传、选树“中国好人”“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北京榜样”等有关要求,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思想引领、精神激励和道德示范作用,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市卫生健康委、首都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首都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群工作处承担。
成立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选活动评委会,成员由首都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和首都文明办等单位相关领导,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负责评选审定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正式候选人。
二、推选范围和名额
首都地区医疗卫生工作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本届评选“首都十大健康卫士”10名,提名奖20名。以上奖项中,三级医院推荐人选不超过60%,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荐人选不少于40%。
三、推选对象条件
1.医德高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职责,在推动首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2.技术精湛、业务优秀、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工作中成绩显著。
3.模范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崇高精神,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赢得患者和服务对象的好评,具有社会影响力。
4.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或深化志愿服务项目、创建服务项目品牌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推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从严把关原则,对报送的推荐对象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具有公信力。推选名额向基层一线倾斜。曾当选“首都十大健康卫士”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已故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五、工作步骤
推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逐级选拔的办法,按照基层推荐、集中展示、初评筛选、媒体公示、网上投票以及评委会综合审核评定的程序进行。
(一)启动宣传阶段(2021年8月底前)。下发通知,启动推选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挖掘先进典型人物,并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是否在本系统本单位组织学习宣传活动,是否在媒体进行过公开宣传报道,将作为评选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二)推荐阶段(2021年9月初至10月底)。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三级医院及市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等,每单位限推荐1人。各推荐单位必须于10月29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经推荐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上级单位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800字左右);
3.反映被推荐人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的电视片DVD光盘,时长4分钟以内,格式MP4或MOV。
《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候选人推荐表》和800字事迹材料必须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jhws@sina.com) 。
(三)初评阶段(2021年11月上旬—11月中旬)。召开全系统集中展示初评会。评委会成员和基层推荐单位,根据每名推荐对象的电视片及事迹材料等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经过评委会审核,前30名为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正式候选人。
(四)公示阶段(2021年11月下旬—2022年1月中旬)。30名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开展网上点赞推选和媒体宣传活动。
(五)终评阶段(2022年1月下旬—2月下旬)。综合初评结果、网上公示评选等情况,推选活动领导小组最终评选出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10名、“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提名奖20名。
(六)命名和宣传阶段(2022年5月)。市卫生健康委、首都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将适时命名发布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健康北京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早筹备、尽早行动,深入挖掘身边健康卫士事迹,讲好他们的故事,以推选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首都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联系人:张正尤,马占通;联系电话:83970704、13810517575,83970647、13671103599)
原文地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 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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