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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这类核酸检测机构,将直接吊销执照

医疗政策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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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核酸检测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需求迅速扩增。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数据显示,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4月,全国已经完成的核酸检测人次为115亿。截至2022年2月,全国共有12277家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总检测能力达到4555万人份/天。有公开报道称,核酸检测市场规模已超过百亿元。

然而,与市场规模扩增伴随而来的,还有不少核酸检测机构问题频出的情况。尤其是近期,多地通报核酸检测机构漏检、丢样本、造假违法等行为。比如,仅在5月21日至29日期间,近10天的时间里,北京就有3家核酸检测机被通报涉嫌违法。  

对此,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提出将升级核酸检测监管。近日,国家卫健委在官网通告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所引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的通知》(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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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将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规范样本采集、保存和转运管理,强化核酸检测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应急状态下核酸检测机构监管等方面全链条监管核酸检测,并将通过设立核酸检测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红绿灯”,对亮“红灯”检测机构直接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具体相关要点如下:  

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

《通知》要求,要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审批准入。举办主体应当符合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相应条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还应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条件及PCR实验室条件,在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对于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的,还应符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规定,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且最近两次省级以上室间质评结果合格。  

同时对具备医学专业背景、举办经验丰富、执业记录良好、注册资本与实际投入资金一致的,应依法依规优先审批。  

检测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核酸检测工作。  

规范样本采集、保存和转运管理

《通知》要求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核酸样本采集等源头管理,为实验室检测提供合格样本。做好核酸采样人员的储备和培训,所有采样人员均应当经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不得以视频培训代替实践操作培训。  

采样人员均要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采集方法,确保操作规范到位。采集后的样本置于合格采样管内,并低温保存。  

合理安排样本转运车辆,做好交通线路畅通保障,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生物安全要求,及时规范将样本转运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需落实室内质控措施

《通知》提出,将在在严格资质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加大医疗机构校验力度,采取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相关检测机构需落实室内质控措施,每批次检测都要放入弱阳性和阴性质控样本进行对照检测。按规定定期参加省级及以上室间质评,加密质评频次。医学检验实验室每月审核制度,组织对其依法执业、检测质量等情况逐一进行全程监管,并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  

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将核酸检测机构分为重点机构和一般机构进行分级管理。其中,检测样本量大或近期出现一般问题的检测机构被列为重点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蹲点督查。两个月内无一般问题的,可降级为一般机构。  

全程记录加样、核酸提取和扩增等环节

资料留存至少1个月

《通知》明确,在发生聚集性疫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各项室内质控措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每一家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派驻临床检验专家作为质量监督员,驻点进行全流程监管,重点监督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检测样本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检测结果上报是否准确等。  

对于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记录加样、核酸提取和扩增、报告等重点环节,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备查。一旦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对个案进行调查追踪和原因分析,查找系统漏洞,防止相关情况再次发生。  

设立核酸检测机构退出机制

《通知》提出,各地要落实核酸检测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设立“红绿灯”,在依法准入时对符合条件的举办主体实行“绿灯”优先审批的同时,坚决落实“黄灯”整改、“红灯”退出机制。  

对投诉举报多、质量问题突出、有不良执业行为、室间质评不合格的,亮“黄灯”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督促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取消核酸检测资质。  

对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亮“红灯”直接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各地要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  

本文信息来源: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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