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5月15日至16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黑龙江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赵忠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洗钱一案。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忠厚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初至2019年11月,被告人赵忠厚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党委书记、所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人员录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2006年12月至2017年3月,赵忠厚利用担任省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47万余元。赵忠厚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尚有6798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21年5月至11月,赵忠厚为掩饰、隐瞒贪污受贿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他人银行卡转移资金4084万余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洗钱罪追究被告人赵忠厚的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忠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忠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