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日前共同印发了《北京市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按照有关要求为特定人群,可提供安宁疗护等7类上门医疗服务。
北京明确:7类医疗服务可入户上门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日前共同印发了《北京市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按照有关要求为特定人群,可提供安宁疗护等7类上门医疗服务。
《实施方案》指出,北京市医疗机构可开展居家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原则上,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为宜。依据安全、必要、有效、易操作实施、消毒隔离达标、不易发生不良反应等原则,经专家论证,制定《北京市居家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试行)》。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服务能力,在目录范围内确定本机构可提供服务清单。居家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诊疗服务:包括健康评估、体格检查、药物治疗、诊疗操作等。2. 检验检查服务: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肝肾功能、血生化等常规检验项目的采样送检及心电图、常规B超、血糖监测等床旁检查。3. 医疗护理服务:包括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等。4. 康复治疗服务: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指导等。6. 安宁疗护服务: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包含心理社会评估、医患沟通、帮助患者应对情绪反应、社会支持、死亡教育、哀伤辅导等)等。7. 中医服务:“包括中医辨证论治、中医技术、健康指导等”建议改为“包括中医辨证论治(体质辨识、开具中药处方、调整中药处方)、中医技术、健康指导等。服务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并经派出医疗机构评估适合在居家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康复、护理以及安宁疗护的患者。鼓励重点对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患者等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创新居家医疗服务方式,通过医联体、“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将医疗机构内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
为提高我国糖尿病医生科研水平与科研能力,促进医学研究成果转化,提高医生科研综合水平,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发起并设立了“医学与健康事业研究发展基金项目”,以“科研浩海,盟动助力”为主题,科研技能培训系列课程由医微客(北京)提供技术支持,于2021年5月正式启动。
科研资讯(站内):
百度浏览
来源 : 综合北京市卫健委、北京晚报等整理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