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7
作者:医微客调研团队
2019年4月1日--2020年4月1日,国采执行了整一年时间,一个轮回结束。
那么,国采执行情况如何?通过数据我们可以发现什么?
今天只聊“4+7”的执行情况,因为扩围也才执行3、4个月,又赶上疫情,所以一方面数据很难有收集渠道,另一方面赶上疫情偏差应该也不小。
壹▪国采“4+7”回顾
31个产品国采,最终25个产品国采成功,6个产品流标,成功率81%。其中:过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仿制药替代效应显现。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
当初,在国采目录出来的时候,各种猜测、讨论、核算、推测,都在结果公示的那一天来了一个“晴天霹雳”,从此医药行业的玩法开启了“新时代”。
贰▪国采报量数量
国采的报量数字怎么来的,从国采开始那一天就从来没有被证实过,今天风云药谈通过已知的一些数据(官方&数据库)给大家做个简单的分析,仅供参考。
官方:截至2019年底,“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地区[5](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个省会城市)25个中选药品平均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83%,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78%。
约定采购量:试点地区“4+7”的量直接申报,中标后没有50%--80%的比例说法,中选通吃。
目录/量产生:经联采办会议通过以及咨询专家,确定采购品种(指定规格)及约定采购量。
实际执行:3个季度完成了约定采购量的183%,全年完成推算为183%/3*4=244%
这里设计一个公式:
约定采购量=Y ,产品市场总量为X,则;
X=244%*Y+(1-78%)X,X=3.13Y。
计算结论:国采“4+7”的单品报量,相当于单品市场总量的三分之一。
叁▪国采执行量增
国采的执行有两个数据上的“差异点”,你可以理解为现实使用这两个数据点不太能对接得上。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实际采购量远远大于约定使用量??
报量偏小:通过第二批国采报量,大致上各省的报量为本省总量的1/2--1/4(直观预测)。
中标执行比例:约定采购量的50%--80%[1]给予中标企业分选。
临床使用比例:有两个约束点,一个是当初的报量,一个是国采限制比例50%--80%[2]给
【1】&【2】同为50%--80%,但是代表的意思不同:【1】是国采申报量的比例,【2】是临床使用总额(地区/省级使用量的总额比例)。
所以,这就导致了【2】远远大于【1】的局面产生。
这里要讨论的是在国采的机制下,中选产品因为极低的中标价格,总市场量是如何变化的?
如果,总量是增加的,这是导致实际采购增加的一个原因;如果,总量是减少的,那么实际采购量增加的意义就更巨大,说明未中选的产品基本没有活路。
以下内容引用赛柏蓝文章,张自然博士整理,特此鸣谢!
中选产品销售量与招标前的2018年同期相比,中选品种在2019年4月-10月间在4+7试点城市的销售,除氯沙坦、氟比洛芬、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等8个品种外,其他15个都取得了销售量的增长,其中,销售量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吉非替尼,增幅高达120%,其次是恩替卡韦(90%)、替诺福韦二吡呋酯(89%)等。
而销售额除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增长14%)外,其余22个品种的则全部下降,其中,销售额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氟比洛芬酯注射液,下降了68%,其次是厄贝沙坦和瑞舒伐他汀都下降了62%,恩替卡韦下降了60%。
大胆猜测一下,为什么会出现大幅上升和销量下降并存的局面?
1、上升--用得起:吉非替尼原1500元/盒+、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元300元/盒+、伊马替尼近万元,培美曲塞等这类产品原来价格过高,国采之后更多患者用得起,使使用面大大增加。
2、上升--外流:“4+7”试点中标价和非试点地区的价差实在是太大了,导致了其他生产的有渠道的商人和患者就在试点城市购买,这种情况在“4+7”执行之后比较普遍。
3、上升--企业重视:以价换量付出了这么多的代价,在销售上要跟得上,做足充分的工作,恩替卡韦、左乙拉西坦都在系列。
4、上升--上升期:产品本身就是历年销量都在增加,刚好国采这个契机给予产品和企业一个促进的机会。
5、保平或下降--市场稳定:市场销量趋于平稳,未有连年上升的趋势,赖诺普利和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属于这类产品。
6、保平或下降--可替代性:市场上还有同类产品比较强势,还有一定的政策空间,抢不动,氟比洛芬酯、瑞舒伐他汀、艾司西酞普兰等在此列。
7、量价齐升:只有一个右美托咪定也是比较好理解的。未国采的右美价格也就是130元/支+,国采中标价格比较理想,降价幅度和竞品可以忽略不计。
扬子江本身的同类产品“地佐辛”就是一个神话,市场基础相当扎实,麻醉科是其市场的“根据地”。
另外,右美在恒瑞这么多年的推广下,虽然技术性比较强,但是一直处于上升期,连年增幅都还可以。
8、有一些不太看得懂:氯吡格雷的销量竟然下降了!替格瑞洛还没有火爆的这个份上啊,有一些产品的增减不太看得懂。希望下伙伴们给予指导。
在“4+7”的执行和扩围的时候,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4+7”的落地给予了非常落地的支持。
1. 约定采购量外的剩余量,可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
标注:这点要求最为致命,使用国采中选是明确的地方非常明确,但是,不明的地方非常不明确,国采以外的销量怎么分配---尺度自己把握,国家局估计也是想在众多模式中探索更科学的模式。
2. 第一轮带量集采的25个品种,一致性评价达3家的,不再采购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3. 集采中标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原研/参比制剂/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原则上按相同支付标准结算。部分采购价差大的,可在2-3年内渐进调整到位。
4. 对规范使用中选药品医疗机构,当年医保总额度不调减。形成的结余可统筹用于人员薪酬支出,推动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
5. 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
6. 对集采中标药品使用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相关地区开展重点督查。
结论:国采的报量与实际市场量会逐渐接近,国采中选销量翻一倍是常规现象。
扩围和第二批国采执行的数据会更有说服力,现在,用“4+7”的综合情况抛砖引玉,仅供大家思考和判断。
国采两批三轮的入围规则都不相同,入围数量也不相同,说明国采办公室也在不断的完善国采规则。
同样的道理,国采的执行也是“实践出真知”,摸着石头过河,这期间也需要企业自己不断的去摸索国采对产品、对市场的影响,以便拿出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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