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2
作者:医微客调研团队
多个省(直辖市)已公布省增补医保消化名单
2019年8月,国家医保局公布2019版医保目录并提出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
2019年9月26-27日国家医保局在武汉举办的医药服务管理培训会上,明确要求三年内按各省增补数量的40%、40%、20%的节奏调出。
2020年6月,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今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
2021年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40%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
据医药云端工作室统计,目前已有安徽、北京、甘肃、海南、河北、湖南、天津、四川、云南、广西、陕西、西藏、湖北、山西、宁夏、重庆、吉林、江西、新疆、青海、浙江等省(直辖市)公布了省增补医保消化名单,其中云南调出数量最多,为837个。
目前安徽、云南、湖北、重庆明确消化规则。虽然公布的规则有所不同,但也存有一定的共性,像云南、重庆和湖北都考虑了药品的使用情况,优先调出无销量或采购量小的药品,按照采购量从低到高逐步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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