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目前,对于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药企来说,从武汉稽查局发布的其他税务处理决定来看,面临的主要是补缴税款等处罚。
虽说暂时只有补缴税款,但是稽查天网已经铺开,6月财政部决定选取77户医药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武汉稽查局披露的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医药公司、企业,其实就是对医药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的一个切入口。从检查这些广告、咨询、酒店管理公司的票据违法行为延伸到检查其关联医药企业的税务票据。
如果继续深挖这些虚开的票据,我们可以进一步探究这些企业的其他票据、证据、业务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
1、税务局已经证实了这些票据是没有真实业务。也就是说,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医药公司、企业接受了这些虚开的发票,那么这些票据是如何入账的?药企的财务是以什么名义来处理这些发票?这些发票入账是否有业务证据材料作为支撑?没有真实业务那么证据链是怎么来的,怎么伪造或者编造的?
2、根据武汉税务局公布的,列表里的企业只有几张或者十几二十张票据是虚开的,那么这个企业的其他票据是不是也有嫌疑,一个集团下面的某一家公司有问题,这个集团的其他公司有没有问题?
3、这些已经被证实的没有真实业务的、虚开的票据为下一步检查提供了线索。这些票据是以什么名目入账,用什么证据作为支撑,这些证据资料用的什么造假手段。根据这些已确认的造假名目、虚假证据、造假手段就可以倒过来,重点检查这个企业或者集团以同样名目、类似证据、同类手段入账的票据,并且可以拓展到所有检查的企业中,只要是以上述明目入账的发票,全部核查一遍,必有所获,因为造假的路径都是相通的!
通过一个简单的切入口,可以进行一连串的票据检查,这些都让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措手不及,因为一环造假必然环环造假。在自以为财务做的天衣无缝的时候,从其他外部有票据关联的公司进行穿透式检查,让费尽心血进行“财税合规处理”,并自我感觉良好的药企功亏一篑。只有建立在真实的业务之上,药企的营销和财务才能经受得起财务部和税务局的“穿透式”监管!换句话说,只有业务合规,才有可能财务合规,从来不存在单纯的财务合规,只是换种方式洗钱,早晚要付出惨重代价!
百度浏览 来源 : 医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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