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6
作者:医微客调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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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商务厅等13部门出台《关于推动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网店布局、营商环境、品牌升级、连锁发展四个大方面提供了相关扶持政策,并将其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目标。
根据《意见》,我省将优化品牌连锁便利店网店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特别是在新建社区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目标,满足市民不同生活需求。
《意见》指出,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的支持,多渠道增加门店网点资源,通过对用地保障、统筹利用闲置房屋、杂物间等闲置资源,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入驻经营。
此外,将便利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范围,增加在老旧小区周边的门店数量,并鼓励其向周边城市、小城镇及农村拓展,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发展移动便利店、厢式智能便利店等。
《意见》要求,我省各有关部门在对品牌连锁便利店开设过程中,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证照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试行“一照多址”。此外,还支持开展简化烟草经营审批手续试点,连锁便利店网上申请,只需提交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图片;多家门店线下申请的,重复性材料只需向同一办证机关提交一次。
值得关注的是,今后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还可销售部分药品。《意见》明确,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拟经营并配送乙类非处方药和家庭常用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医用脱脂纱布(棉)、避孕套、医用口罩等)的,可向所在设区市药品监管部门申办乙类非处方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门店不得自行采购。对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积极推动便利店品牌升级,统一设置标识牌匾,明确牌匾的设置位置、体量、形式、色彩和照明等要素。
此外,鼓励出版物发行企业与便利店企业,建立出版物销售专区,打造集文化服务和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书店+便利店”新零售业态。鼓励在文化产业园区内建设集食、游、娱、购为一体的文创主题便利店,鼓励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以当地文化为主题的特色便利店。
《意见》还指出,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可发挥自身优势,制造销售小包装、小容量商品和生鲜产品,对符合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新建和扩建为连锁便利店等企业,提供主食、副食、调料等服务的中央厨房和食品生产企业给予用地支持。同时,完善便利服务体系,增加提供免费WIFI、热水、卫生间等公益服务,支持搭载书报经营、打印复印、代扣代缴、代收代发、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便民生活服务项目。具备条件的连锁便利店企业可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
支持企业整合连锁门店资源与在线流量资源,发展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网店一体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开展全渠道经营,为居民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配送到家、社区团购等服务,对年网络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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