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8
作者:医微客调研团队
据了解,宁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标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实施“阳光药店”工程。目前,宁夏全区已有338家药店达到“阳光药店”标准,药品监管效能明显提升。
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督工作,今年10月份,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启动了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宁夏药监部门从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药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等几个方面入手开展创建工作。
其中,宁夏药监部门把实施“阳光药店”工程建设作为全域创建的重要切入点,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基础上,开发建设分监管端、企业端和公众端的“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及手机APP,满足不同功能需求。目前,已有338家药店配备安装了温湿度监测等终端设备、实现了数据对接。宁夏“阳光药店”系统也被评为2020年全国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
据介绍,宁夏药监部门计划用3年时间,将全区所有零售药店纳入“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管理。预计到2022年底,全区80%的零售药店达到“阳光药店”建设标准。以信息化推动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零售药店存在的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药品不按规定条件储存等突出问题。
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黑生虎说:“今后,广大消费者可通过‘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公众端在线查询‘阳光药店’店铺信息、药品信息和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与执业药师连线咨询,进行购药体验满意度评价,自主选择药品质量有保障和药学服务能力强的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参与药品零售行为的社会共治。”
百度浏览 来源 :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