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重磅好消息!基层免罚清单再扩大范围,涉及执业、输液、医疗废物、基本公卫项目......
昨日(6月17日),黑龙江省卫健委发布《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不断优化卫生健康环境,近年来不断有地方推出“免罚清单”,适用范围从最初的首违不罚一种情形,逐渐扩增至首违不罚和从轻处罚两种情形。
黑龙江这“四张清单”,是在此基础上再次扩大免罚范围。
这意味着在当下如此紧张的医疗环境下,基于种种原因下医疗领域出现的违规行为,会得到更多政策上的包容和经济上的减免。
01 免罚清单不再局限于首次违法行为
基层医师公社了解到,“四张清单”具体分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这四种,共包含403个项目。
《通知》提到,同一种违法行为,会有不同的处罚幅度。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一般应当划分为三个以上具体裁量阶次,并列明每一阶次处罚的具体标准”的规定。
特别提出的是,从轻处罚事项共计236项,占比超过一半,清单有针对性的制定了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规定了法定罚款上、下限幅度的: 以最高罚款额与最低罚款额之差计算,在最低罚款数额基础上,对轻微违法行为一般按差额的30%以下确定。 以某违法行为最高罚2万最低罚1万举例,算下来差额是1万,根据这个数额进行从轻处罚之后只需要罚款3000元即可。
第二,只规定发的罚款上限,未规定罚款下限的: 对轻微违法行为在法定罚款上限的30%幅度内确定。 以某违法行为最高罚款1万举例,从轻处罚之后也只需要罚款3000元即可。
第三,罚款为一定数额倍数的: 以最高罚款倍数与最低罚款倍数的倍数差计算,在最低罚款倍数的基础上,对轻微违法行为按倍数差的30%以下确定。以某违法行为获利1万,最高罚5倍最低罚2倍举例,计算得到倍数差是3万,原本最低要罚2万,从轻处罚后只需要罚款9000元即可。
一句话概括就是,清单不再局限于首次违法,可能还会对第2次、3次等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进行从轻处罚,这样动态调整更加体现地方包容审慎的态度和力度。
02这些基层医疗常见违法情形
纳入首违免罚、从轻处罚清单
除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外,基层医师公社了解到其他三种清单,均包含了非常多基层医疗违法情形。
比如最常被处罚的擅自开展静脉输液、一次性医疗器械未按规定销毁、未经备案执业医、未落实基本公卫项目、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等。在403个项目中,上述举例仅是微乎其微,但大多违法情形都有不同程度的免罚和从轻处罚,甚至减轻行政处罚。
针对基层医疗领域,具体有哪些常见违法情形被纳入清单?又是如何划分的?究竟可以少罚多少钱?基层医师公社为大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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