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4+7”试点工作将于2020年3月27日到期,近日深圳市医保局发布《2020年广东省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圳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结束后加入省级采购联盟,按照省联盟要求进一步推进国家集采相关工作。自2020年3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机构范围: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与的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药品范围:纳入试点扩大区域范围(以下简称试点扩围)的25个通用名药品(包括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
组织形式:加入省联盟,按照省联盟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工作。
采购周期:采购周期与省联盟执行试点扩围采购结果周期同步。若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仍按省联盟中选价格进行采购;对于已完成约定采购量或无约定采购量的医药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须及时保障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合同周期:带量购销合同周期与采购周期同步,有效期一年。2020年合同周期为3月28日0时至12月30日24时。
约定采购量:合同周期内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与省联盟同步。2020年合同周期对中选药品的约定采购量以本市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在省、深圳交易平台的实际采购总量(有效订单)除以12为月均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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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试点扩围中选企业为1家的,月均约定采购量为计算基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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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企业为2家的,月均约定采购量为计算基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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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企业为3家的,月均约定采购量为计算基数的70%。
采购方式:承诺按中选价供应直接挂网,如无法满足优先试点中选企业替补,其次集采扩围中选药品本市前两年采购量大的企业作为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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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能够按中选价格供应,且保证供应量和药品质量的省联盟中选药品,以省联盟中选价格直接挂网,医疗机构按照约定采购量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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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省联盟中选企业无法满足前述要求,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由市医疗保障部门优先商询试点中选企业确定替补的供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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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试点中选企业无法满足供应要求,则商询国家试点扩围联盟地区中选药品本市前两年采购量大的企业,作为替补供应的企业。
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可以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同通用名下非中选药品,中选药品的使用量原则上不得低于非中选药品,过评企业达3家以上不再选用未过评品种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通过深圳交易平台采购中选药品,确保在合同期内及时完成约定采购量;无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也应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
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可以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同通用名下非中选药品,在合同期内采购中选药品的使用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的使用量。
对于纳入国家试点扩围的25个通用名药品,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药品集中采购中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此外,要求深圳交易平台及时更新试点扩围相关药品信息,定期公示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的采购情况。
配送方式: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药品配送企业配送中选药品,确保中选药品及时配送。同通用名下一个中选药品应委托2到3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配送。
付款方式:实行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医保基金按照合同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并与上一合同周期预付费用差额结算。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在药品送达指定交收地点并完成验收后,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在药品配送企业提交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发票,自确认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药品配送企业支付全部配送药品交易款。
医保支付标准:按省联盟相关规定执行,鼓励非中选企业主动降价,与支付标准趋同。
纳入试点扩围的25个通用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按省联盟相关规定执行。参保人使用纳入试点扩围的25个通用名药品,支付标准以内部分按我市医保政策相关规定支付,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鼓励非中选企业主动降价,向支付标准趋同。
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0年3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医保发〔2019〕1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此外,《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合同完成中选药品约定用量及采购比例要求。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用药品规数量要求等为由限制使用。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质量和供应问题的中选企业应承担药品替换产生的额外费用,否则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相关失信企业所有产品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目前发文落实第二批国采的省市有21个,其中海南(正式稿)、宁夏(正式稿)、贵州(征求意见稿)、甘肃(征求意见稿)、河南 (征求意见稿)、山西、河北(流传)、上海7省1市发布实施方案,20省已开展中选药品信息申报或相关挂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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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征求意见稿,对第二批国采中选药品进行挂网及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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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4月15日正式执行中选结果,省内未中选可继续以中选价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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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征求意见稿,2020年4月30日前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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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月20日正式执行。中选品种信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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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放医院勾选中选药品、医院和生产企业选配送企业、三方协议签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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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第二批国采中选药品补充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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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4+7集采试点到期后续标问题,发布通知的城市有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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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采购量完成后,采购中选药品使用量不低于非中选药品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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