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6
作者:医微客调研团队
9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公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根据方案,此次巡查范围包括上海全市范围内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其中,2020-2021年巡查三级医院;2021-2022年巡查二级医院。巡查内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2年度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其中就有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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