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8
作者:医微客调研团队
01
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明确接入时限,做好医疗机构接口改造和测试工作,2020年底前将我区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和区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02
扩大区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将全区已确定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全区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03
取消区内转诊转院
为发挥各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医疗资源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减轻群众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负担,通过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实现分级诊疗。从2020年10月1日起,我区参保人员在区内各医疗机构就医不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手续。
04
取消区内异地就医备案
为建立与基本医保区级统筹相适应的运行机制,让参保人员享受同城化结算待遇,2020年10月1日起,取消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在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05
规范手工报销材料
进一步明确参保人员零星报销材料清单,医疗机构出具的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06
规范全区门诊大病处方本换发流程
明确跨统筹地区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换发门诊大病处方本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就医地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
07
强化医疗费用监管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智能监控等形式,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挂床住院、分解住院、降低出入院标准、过度诊疗、虚假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
08
促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加大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调,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落实不同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和信任度,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合理流动。
百度浏览 来源 :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